这个红色柬埔寨人复杂而神秘。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柬埔寨在你心中的印象如何?


土嗨而已,大量屠杀知识分子社会精英,牺牲柬埔寨30年发展潜力来换取一个没有任何人开心的土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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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狂奔——奥斯曼帝国的杀人游戏

译者:迩东晨原文作者: Mike Dash 发布:2012-03-30 16:23:07挑错 | 收藏本文

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帕宫,被处死刑的大维齐尔与刽子手展开生与死的赛跑。

奥斯曼帝国的刽子手,从来都是以残忍著称;对此,少年苏丹(帝国最高统治者称号)奥斯曼二世最有发言权,据当代史家考证,他在1622年遭「压碎睾丸」的酷刑折磨而死,处死他的杀手是当时知名的「油脂摔跤」冠军。不过,这种残忍也是有理由的;在奥斯曼王朝的大部分时期(实际上也是最成功的部分),帝国疆域广阔,蓬勃发展,其统治区域覆盖当今的土耳其、巴尔干地区、北非大部和中东,成就如此伟业的部分原因在于皇室以毫不留情的暴力手段对付其治下炙手可热的权贵。

由此来看,认定奥斯曼王朝的衰微始于17世纪初期,也不无道理。准确地说,衰微进程的出发点便是王朝政策改弦更张的那一刻,即当前任苏丹死去之后,不再依例杀掉皇室重要成员,而是代之以由长子直接继承皇位。此前,奥斯曼王朝的皇位传承方式依照「弑兄杀弟法」进行,它由默罕默德二世于15世纪中叶颁行。根据这项异乎寻常的法令,老苏丹去世后,任何成功夺取皇位的家族成员,必须将其兄弟(以及可能会惹麻烦的叔伯和堂兄弟们)赶尽杀绝,从而降低随后发生反叛和内战的风险。尽管默罕默德颁行的这条法令并未贯彻始终,在150年间,它还是造成至少80名奥斯曼皇族成员死于非命,其中包括苏丹默罕默德三世的19个兄弟——有些甚至尚在襁褓之中,在默罕默德三世于1595年登基的同时,全部被人依照特定程式用丝帕勒死。

奥斯曼二世:死于压碎睾丸的酷刑。图片:维基共享资源。

尽管存在种种不尽人意之处,「弑兄杀弟法」还是确保了最残忍的王子在这场皇位争夺战中胜出,登上至尊宝座。个中滋味,自非其替代政策堪比;新政下,新王的所有兄弟均被关入「笼子」,即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帕宫中的后宫住处。自1600年起,一代代奥斯曼皇族被软禁在那里,等待重见天日的那一天,有些人一等便是几十年。他们有不能生育的嫔妃陪伴在侧,娱乐活动受到严格限制,寥寥无几,织做流苏是他们主要的消遣。正如帝国后来的历史反复示人的那样,统治一个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帝国之一面临诸多压力的挑战,而这种做法显然不是应对那些压力的理想方式。

年复一年,托普卡帕宫默默地见证了奥斯曼皇室残暴无度的一面。在进入皇宫之前,宾客们必须穿过「帝国之门」,在大门两侧,分别设置了壁龛,上面长年累月不断展示刚被处死的罪犯首级。进入大门后见到的是「第一庭院」,是宾客们进入皇宫深处的必经之地。这个庭院向所有的苏丹臣民开放,其中总是充斥著无以名状的人群。任何土耳其人都可在此鸣冤叫屈,经常有数百名焦躁不安的臣民团团围住几个亭台,渴盼著疲倦不堪的书记员记录下他们的冤屈。此外,庭院中还分布著众多枪械库和工具库、帝国铸币局以及可容纳3千匹马的马厩。不过,最显眼的是两个在进入「第二庭院」必经的「中门」前巍然耸立的「儆戒石」。它们其实是大理石柱,上面置放著不知何故得罪了苏丹的王公大臣们的首级,生前若是维齐儿,首级中便塞满棉花;地位低于维齐儿的,塞入稻草。喜怒无常的苏丹不时大开杀戒,并以首级示众,以儆效尤,更有甚者,还伴有「中门」边上警示:成堆被割下的鼻子、耳朵和舌头。

「冷酷者」塞利姆一世。图片:维基共享资源。

死刑在奥斯曼帝国如此盛行,以至于在第一庭院专设了「刽子手之泉」,首席刽子手及其助手在将死刑犯斩首之后在这里洗手。只有皇室成员及其最高等级的官员才能享受丝帕勒毙的待遇。这个喷泉「是苏丹们掌握著对臣民生杀予夺的可怕威权的象征,令人深恶痛绝有心生畏惧,」历史学家巴奈特?米勒写道。 在「冷酷者」塞利姆一世(1512-1520年)当政期间,刽子手们频繁光顾此地。塞利姆一世在位时间仅有短短的8年,但死于他手的大维齐儿(奥斯曼帝国首相的称号)就多达7个,他还下令处死过近3万人。腥风血雨之下,维齐儿之职令人胆战心寒,身居其位者每天早晨离家上朝前,都会记著随身携带自己的遗嘱;米勒指出,在此后的几百年,奥斯曼帝国境内最常用的诅咒便是,「愿你成为苏丹塞利姆的维齐儿!」

不断增多的死刑犯,令刽子手应接不暇。不可思议的是,土耳其人并没有雇用专业刽子手接踵而至的斩首之刑,而是由苏丹的侍卫首领帕夏(bostanc? basha,直译为「首席园丁」帕夏;「帕夏」是奥斯曼帝国时代授予的尊贵称号)代行其职,他领导的奥斯曼皇室卫队多达5千人。他们除了管理苏丹名下众多花园以外,还集海关稽查和捕快之职于一身。皇室园丁的职责之一是将被判死罪的女人缝入放置了沉块儿的麻布袋里,然后沉入博斯普鲁斯海峡——另一位苏丹,即「疯子」易卜拉欣一世(1640-1648年)曾一次就将280个后宫嫔妃以这种方式处死,仅仅因为他想要处理掉故人,另寻新欢而已。头戴传统红色无檐帽、身著穆斯林马裤和尽显胸肌的低开衬衣的侍卫们列队踏步而来时,通常意味著他们所到之处,就会降临丝帕勒毙或斩首的厄运。在漫长的岁月里,成千上万的奥斯曼帝国臣民因此而命赴黄泉。

图示为一名侍卫,或奥斯曼园丁行刑者一员。这位欧洲画家依据旅游者的描述完成的画像,张冠李戴,用土耳其毡帽取代了传统无檐帽。

在位高权重的官员被处死刑后,由首席侍卫亲自动手执行,但是——至少在苏丹统治末期——他们最终未必真会赴死,而是由一种历史上罕见的独特习俗来决定:被判死罪者与首席侍卫帕夏进行一场奔跑速度的比拼,早已魂飞魄散的大维齐儿或太监总管能否活命,全看他们的脚力如何了。

这种习俗的起源至今无从考证。不过,自18世纪末期开始,这种存在于苏丹宫殿中的古怪竞赛已经散见于各种记述中了。而这些记载在细节上的描述也大同小异,可资佐证。皇宫内颁布的死刑令通常会传交给「中门」的首席园丁; 戈弗雷?古德温对接下来要进行的这种仪式作了如下描述:

首席侍卫帕夏的职责是召见被判死罪的名流显贵……当命运不济的维齐儿或者其它待罪官宦来到后,即使他对被召之由心知肚明,他也要咬紧牙关熬过繁文缛节的折磨,直到最后接过递给他的一杯果子露。如果是白色的,他悬著的那颗心就会放下,但如果是红色的,他便陷入绝望之中,因为红色意味著死亡。

在大多数情况下,隶属于皇家精锐之师的禁卫军当即执行死刑,行刑队由5名彪悍的年轻士兵组成,负责让人犯喝下致命的果子露。然而,若是大维齐儿被判死罪,他仍有活命的机会:在宣布死刑之后,他被允许从皇宫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奔跑大约3百码,穿过花园,到达位于皇宫南侧的「鱼市之门」,在那里可以俯视博斯普鲁斯海峡,是指定的刑场。 (见下图所示,「中门」的标号是109,「鱼市之门」的标号是115。)

建在伊斯坦布尔的庞大托普卡帕宫建筑群。取自米勒所著《高门之内》

如果被废黜的维齐儿先于首席园丁到达「鱼市之门」,就会免于死刑,改为流放。否则的话,他将被立即处死,抛尸海中。

奥斯曼帝国的记载表明,这种古怪的习俗一直流传至19世纪初叶。最后一位赢得生死比拼、侥幸生还的是大维齐儿哈吉?萨利赫帕夏,此事发生在1822年11月。他的前任走马上任之后,仅过了9天便被处死。哈吉不仅活了下来,而且还因赢得生死比拼备受推崇,后被派往大马士革任行省总督。

自此以后,随著帝国的衰微,这个习俗也逐渐消亡。奥斯曼王朝垂垂将死,几乎没熬过19世纪。到了1920年代,在凯末尔?阿塔蒂尔克领导下,土耳其共和国从帝国的废墟上崛起时,它抛弃了旧帝国所代表的一切。

血腥的斗争:奥斯曼帝国的屠兄杀弟制度邓林2015-10-12 15:09:40苏丹儿子时候阅读(602)评论(0)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

  奥斯曼帝国曾经横跨亚欧非三大洲,统治著从中亚到北非到东南欧的广阔地区。它极盛的时候,灭掉东罗马(拜占廷帝国),占领君士坦丁堡,侵吞巴尔干半岛, 屯兵多瑙河,兵临维也纳,整个基督教欧洲都处于这个穆斯林帝国的威胁之下。

  奥斯曼帝国这样一个与中国的明朝和清朝相始终的国家,在君主传承上,也实行严格的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世俗最高统治者叫做苏丹,类似中国的皇帝;而且苏丹也有宫禁森严的后宫,有无数的后妃,甚至和中国一样,也有大群太监。早期奥斯曼帝国苏丹的继承制度或者说家法,实行的主要是一种开放式的竞争制度,这种制度下,王子们互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继承大位。大致来说,在位的苏丹给儿子们每人一个地方,让他们到地方担任军政长官,学习治国理政的才能。当苏丹死亡的时候,哪个王子最先赶到首都,得到大家的拥戴,就成为新的苏丹。这种制度,当然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王子们在实际治理地方的经历中得到锻炼,学会军事民政的管理经验,公开竞争,优胜劣汰,适者上位,能够保证接班人的水平。但是也有问题。王子们离首都远近不一,距离近的肯定捷足先登;王子们为了能够得到苏丹死亡的消息,在朝廷中也要安插内线随时通风报信;老苏丹有时也有私心,将中意的儿子分配给就近的地方。等等。王子们为了胜出,不惜刀兵相见,涂炭生灵,真正是胜王败寇,丛林法则。

  于是,一种叫做Fratricide的制度或者说惯例,建立了起来。这个Fratricide,字面意义是杀害兄弟或姐妹。但从奥斯曼的实践中看,不但杀害兄弟,有时还要杀死侄子,不但杀死兄弟和侄子,有时还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总之,这个制度就是杀兄屠弟灭子。也就是说,为了保证政权或者江山的稳定,必须消除政权的竞争者和挑战中,而兄弟以及兄弟的儿子当然是最有力的挑战者和竞争者,所以,一旦一个苏丹已经确立,那么,首要的任务就是立即杀死兄弟们,一个也不留。这如同农民的间苗。农民撒播种子,长出一丛禾苗,于是从中选择茁壮的一株,为了让它长得好一些,得到的养分水分和光线充足一些,就会将周围的其他禾苗拔掉。奥斯曼的Fratricide,正是这样一种制度。

  按照《剑桥插图中世纪史》第三卷的说法,「为了维持统一,更重要的是避免家族的内部冲突,巴耶塞德一世(Bayezid I 1389–1402。——时间为在位时间。下同)首先派人杀死他的兄弟雅各布,因此开创『弑兄法』的实践」。但《The Ottoman Empire, 1300–1650: the structure of power》一书中写到,最早杀害兄弟的是穆罕默德一世(Mehmed I 1413–1421)。在争夺苏丹的内战中,他的兄弟穆萨(Musa)打败并杀死了兄弟苏莱曼(Suleyman),而穆罕默德则打败并屠杀了穆萨,成为穆罕默德一世。当然,穆罕默德他们这么兄弟残杀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是在确立一种以后可以模仿实行的惯例;他当时可能也不想自己的儿子也被这样杀死,所以,穆罕默德一世决定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各给一块土地,给大儿子穆拉德(Murad)鲁米利亚(Rumelia),给小儿子穆斯塔法(Mustafa)安纳托利亚(Anatolia)。但他的安排不被大臣们接受。在罕默德一世死后,他们隐瞒了苏丹的死讯,立即招大儿子穆拉德回首都继位,是为穆拉德二世(Murad II 1421–1451);弟弟不服,也自称苏丹,兄弟俩又开始了一场内战。弟弟战败后被处死。

  1451年穆拉德二世死的时候,他也留下两个儿子。大儿子叫穆罕默德,小儿子还是一个没有名字的男婴。穆罕默德继位(是为穆罕默德二世,Mehmed II 1451–1481)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自去宫廷处死这个襁褓中的弟弟,以确保自己的安全。这位凶残的苏丹,在历史上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西方伟大的拜占廷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就是在这位苏丹的领导下被攻陷的。当然这个凶残的苏丹也是将Fratricide这一习惯上升为法律的人。他制定了一个法律:「我的任何一个儿子,由上帝选为苏丹,他为了更好的世界秩序而杀死他的兄弟们,都是恰当的。大多数乌里玛(the Ulema)已经宣告了这个许可」。这条法律记载在《穆罕默德二世的法律书》中。后世的苏丹都以此为根据为自己的杀兄屠弟行为辩护。

  1481年穆罕默德二世一死,大维齐立即通知已故苏丹在外地的两个儿子Bayezid和Jem。结果Bayezid先于Jem赶到首都,即位为苏丹,是为巴耶济德二世(也翻译为巴耶塞德二世Bayezid II 1481–1512)。Jem只好逃到反对奥斯曼帝国的欧洲基督教国家,客死他乡。巴耶济德二世老病快死但还未死的时候,他的儿子们Korkud,Ahmed,Selim将先期宝座争夺战。小儿子Selim去克里米亚汗,打算与鞑靼的克里米亚汗结为婚姻,求得克里米亚的支援,并向老爹宣战。Selim带兵进入首都,迫使老父亲退位。他爬上苏丹的宝座,是为塞利姆一世(Selim I 1512–1520)。被迫退位的老苏丹不久去世,人们普遍人们是塞利姆一世下了毒。到了1512年,塞利姆一世处决了父亲巴耶济德二世的所有孙子,也就是他所有侄儿。接著,通过内战,他打败并处死了两个哥哥Korkud,Ahmed;不但处死他们以及他们的儿子,甚至还处死了他们的孙子和女婿。最为奇特的是,为了给儿子苏莱曼接班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他竟然处死了除了苏莱曼之外的他所有的亲生儿子!

  塞利姆一世的残酷做法,给奥斯曼历史上一位伟大的苏丹的诞生,扫清了障碍。这位伟大的苏丹,是为苏莱曼大帝(S?leyman I 1520–1566)。这位被称为大帝(历史上被称为大帝的人不多,大概只有亚历山大大帝、凯撒大帝、奥古斯都大帝、查理曼大帝、君士坦丁大帝、彼得大帝、叶卡特琳娜大帝以及苏莱曼大帝等为数不多的一些统治者获此殊荣)的苏丹,在位时间长达46年,几乎达半个世纪。因为他爹处死了所有的障碍,苏莱曼大帝是在没有任何竞争者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上位的。因为他上位后皇族的人差不多被杀光了,他在位的时候宝座也没有受到任何挑战。这样他就能够腾出手来,将内政外交都搞得虎虎生风,奥斯曼帝国在他手上达到全盛。但到了晚年的时候,就像中国高寿的皇帝一样,也面对儿子们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烦心事。他的儿子Bayezid逃到伊朗后,他花重金要求伊朗处决儿子,伊朗处决了Bayezid和他的儿子们以后,苏莱曼给伊朗送去了大量的酬金。这时候苏莱曼活著的儿子唯有Selim ,他即位后叫做塞利姆二世(Selim II 1566–1574)。塞利姆二世只有一个儿子,接班后就是穆拉德三世(Murad III 1574–1595)。

  1574年,穆拉德三世在即位当天,伊斯坦布尔的目击者看到他的父亲的灵柩从宫殿抬出来,送往陵墓,而同时还有5个孩子的棺材也被抬出来,那五个孩子当然就是新任苏丹刚刚被处决的弟弟。这位新苏丹爱好妇女,一生共有40多个妻妾,生了130个儿子和不计其数的女儿。但当他死去时,他的儿子穆罕默德三世(Mehmed III 1595–1603)又杀死了19个兄弟和20个姐妹。这位可能是杀死兄弟姐妹最多的一位苏丹,像割草一样的轻松平常。当时历史学者写到:「19个无辜的王子,从他们母亲的膝下夺走,加入到仁慈的真主」。当19具棺材离开宫殿大门,另一位编年史者写到:「真主让围绕著御座的天使倾听伊斯坦布尔人们的哭喊。」这位苏丹不但杀死兄弟姐妹,甚至把自己的大儿子Mahmud也杀死,目的是防止儿子的声望超过老子,使自己的统治受影响。

  伊斯坦布尔人们的哭泣和哀伤可能也刺激了苏丹。这位穆罕默德三世1603年临死的时候,他让14岁的大儿子Ahmed 和小儿子Mustafa都受限制地呆在宫中。此后,Fratricide法既不是被完全废除也不是认真在执行,它只是偶尔被实行。最后一次实行这个习俗,是在1808年。这年,Mahmut Ⅱ 为了地位稳固,杀死了他唯一在世的兄弟Mustafa Ⅳ。

  屠兄杀弟的Fratricide家法实在过于残酷,后来,一种新的的方法逐渐取代了这种家法,新的家法实际上是一种囚禁制度。所有皇家男子被囚禁在皇宫的一个宫殿,有些记载甚至说关在宫殿的一种叫做Kafes的囚笼中,只有老苏丹死后,囚笼中的存活成年男子中最年长的这接出来担任苏丹。

  1603年穆罕默德三世死亡的时候,他留下两个儿子,14岁的大儿子艾哈默德Ahmed 和小儿子穆斯塔法Mustafa。艾哈默德Ahmed 于1603年即位,这次他没有杀死自己的弟弟Mustafa。而是把他关在叫做Kafes的笼子里。艾哈默德为什么没有将弟弟穆斯塔法处死,后人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从那时候开始,苏丹的兄弟们有了一定的安全性,新苏丹的继位之日不再意味著是他的兄弟们的断头之时。当1617年艾哈默德Ahmed 死去的时候,他的儿子奥斯曼Osman才13岁。于是,艾哈默德Ahmed 的弟弟,35岁的穆斯塔法Mustafa做了苏丹。据说当时的场景是,由身穿黑衣的太监将穆斯塔法从Kafes中带出来,举行隆重的登基仪式,接受大臣的效忠。但是后来发现,这个穆斯塔法一世实际上是一位傻瓜,弱智,根本无法进行统治。几年之后,宫廷又不得不将他罢黜,重新把他关到Kafes中去。而同时,黑衣太监将穆斯塔法的侄子奥斯曼Osman从Kafes中带出来,举行登基大典,接受群臣效忠。不知是喜剧还是闹剧,几年之后,宫廷又发生一场政变,奥斯曼二世被处死,曾经被废黜的傻瓜穆斯塔法一世再次被从Kafes带出来 ,复辟登基。但一年后的1623年,他又一次被废黜,第三次被关进了Kafes。他两次被废黜,三次被囚禁,但最终没有被处死。一般认为,从这时候开始,奥斯曼苏丹的继承制度发生了变化,就是停止了杀兄屠弟的Fratricide习俗,实行论年纪排队的长者继承制度。

  这种论长者继承的制度, 和中国的长子继承制仍然不一样。老苏丹死去后,由王室在世的年纪最大的男人继位,而不一定是儿子中年纪最大的继位。这样,继位者可能是死去的苏丹的弟弟,也可能是儿子。这些人一直被严格地隔离起来,关在Kafes中,不见天日 。这既是为了防止他们威胁在位的苏丹的安全,也是为了防止在位苏丹死后没有继承人,他们是作为潜在的继承人,作为备胎而存在的。

  关押这些王子的地方,叫做Kafes(笼子),也叫做gilded cage,在后宫的第四庭院,但事实上不一定确实把他们关押在笼子里。总的来说,他们被严格地隔离在后宫,被苏丹和太监严格监视,他们不得离开后宫,不得结婚生子。他们如果能够离开或者结婚生子,那一定是因为他们继承了苏丹大位,做了苏丹。如果没有机会继承苏丹大位,则一辈子就这样被关老关死。前面说过的穆罕默德三世(Mehmed III ),是最后一位在做王子的时候就生了孩子做了父亲的,此后三百年再也没有任何一位王子,在当苏丹之前能够有孩子。这些被关押在gilded cage中的天潢贵胄的唯一用途和希望,就是将来有机会当苏丹。当然,等待往往是漫长的。历史记载说,最漫长等待的纪录是39年,也就是说,一位苏丹继位后,在苏丹的大位上呆了39年,直到他死去后,在Kafes中苦苦等待了39年的候选者,只有其中最年长的一位才能走出这个笼子,而更多的可能等不到下次机会到来的那一天,就老死了。奥斯曼帝国的末代苏丹Mehmet VI Vahidettin,在熬到56岁的时候才当上苏丹。此前,他的叔叔和三位兄长依次担任苏丹,他自己被隔离在后宫和the Cage,等待接班。

  除非当了苏丹,否则不能结婚,不能生子,不能离开后宫。这意味著,如果一个苏丹活得足够长寿,那么,当他死了之后,后面接班的人已经老态龙钟,就是赶紧把如花似玉的美女不断放到龙床上,他可能也无力传宗接代了。如果一个苏丹像中国康熙和乾隆那样在皇位上耗60年,那么,排队等候接班的人,还有什么希望?恐怕没有轮到在位的苏丹死,这些备胎们自己早熬不过而死去了。

  奥斯曼帝国从建立到灭亡凡六百多年,这么漫长的时期,江山一直在奥斯曼家族的手上,从未被人篡夺。如果不是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输了,帝国垮台了,说不定这个帝国还会继续存留更长的时间。一个家族能把江山稳坐六百来年,在咱中国是不可想像的。六百年中他们实行了主要三种继承大统 的制度,这三种继承制度虽然恐怖野蛮,但可能真的有助于长期保有江山。

  奥斯曼帝国的三种继承制度,或许是为了保证稳定而不得不采取的办法,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或许倒不是什么坏事。不论是通过互相杀戮,还是通过杀兄屠弟,还是把他们作为国家囚徒关押起来,都极大地减少了王族人数,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尤其在实行Fratricide和Kafes制度后,更是如此。在Fratricide体制下,苏丹尽管有三宫六院三千佳丽,可以生出成十上百的儿子,但是一旦从其中选出苏丹后,剩下的不管是兄弟还是侄子,便完全成为多余甚至祸根,必须被铲除,所以,苏丹基本不可能有旁系亲属。到了Kafes制度后,虽然新苏丹产生后,这位苏丹的叔叔和弟弟们不再被铲除,但是,不能继承大统的王子们不能结婚,不允许有子嗣,只是自生自灭。所以,尽管奥斯曼帝国的后宫规模宏大,人数众多 ,但是,实际上只有苏丹一人才有后代,其他人都不能有后代,使皇家规模一直保持的相对稳定和有限的水平,不存在中国历史上庞大的皇族和宗室。奥斯曼帝国的六百年,正是中国从元朝建立到清朝灭亡的六百年。在中国,元朝的宗室情况我不太清楚,而明朝在灭亡的时候,宗室人数达到数十万人,庞大的天潢贵胄吃垮了明朝;清朝的灭亡的时候,宗室人数虽然比明朝要少,大概也有近十万的人数,也是人民的沉重负担。打江山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就是为了让携带自己基因的后代无限扩张,抢占生存空间,就是为了让别人不能活。这种过度的繁衍,反而造成生态失衡,资源的增加速度赶不上吃江山的天潢贵胄的增加速度,赶不上他们欲望膨胀的速度。他们必须自我毁灭,才能重建新的生态平衡。因此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上除了周朝,没有一个朝代能够连续超过三百年。这正是因为寄生的龙子龙孙无度繁衍,剧烈膨胀,使人们无法负担,最后只有毁灭而重建生态平衡。奥斯曼帝国能够一个家族统治六百多年,其长寿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并无庞大的寄生的天潢贵胄队伍,不存在因此造成的生态失衡。

  在中国,坐江山的家族,享尽人间荣华富贵,占尽人间发财机会。即使如此,也有包括崇祯皇帝在内的皇帝和一干文人慨叹「何苦生帝王家」,觉得生在帝王家是天大的冤屈。与奥斯曼家族相比,人家的王族成员才真正是「不幸而生帝王家」了。

;直接来这个满意了吗
还有比他更二的吗?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


两个字:垃圾
一群神经病

非的大伙都跟著玩共产主义,结果把国家玩丢了


这一句话用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了: 如果说他是人,那是对全人类的不敬,如果说他是动物,那是对所有地球生灵的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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