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指出12幅土地资产总值共125万,并不超过200万的限额。

年轻男警被揭发申请专上学生资助时,涉嫌隐瞒拥有12幅地的资产,诈骗学资处逾19.3万元,被控2项欺诈罪。揭开此事的学资处调查主任出庭指,被告曾致电声称自己是原居民,所拥有土地为亲戚送赠,申请资助时毫不知情,「无心亦无意呃资助」。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下午续讯。

被告古俊辉。

学资处文书主任在庭上确认,被告申请资助的表格上没有申报拥有土地。一位申请人若要成功申请资助,每位家庭成员的资产不得超过100万,被告申报家庭成员只得母亲,即被告家庭资产合共不得超过200万。辩方指出12幅土地资产总值共125万,并不超过200万的限额。

证人学资处调查主任利顺意。

学资处调查主任利顺意于16年经调查后发现,被告在大埔梧桐寨村拥有12幅土地。被告收到漏报通知书后,致电利解释事件,称自己是原居民,所拥有土地为亲戚送赠,申请资助时毫不知情,收到通知信才知有漏报土地,便立刻到土地注册处查册并后补相关文件,更指「无心亦无意呃资助,好担心冇咗份工」。

被告古俊辉(左);证人学资处调查主任利顺意(右)。

被告古俊辉,现年26岁,控罪指被告于13年至14年间,以及14年至15年间,在香港藉欺骗向学生资助办事处虚报或漏报他或他家人没拥有土地或物业,意图诈骗而诱使学资处根据专上学生资助计划,分别向他发放约9.39万港元及9.94万港元的款项,两笔款项合共约19.3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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