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稿~台大校长管中闵惩戒案二度开庭。(图/记者李毓康摄)

▲台大校长管中闵为了惩戒案,再度出庭。(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大校长管中闵违法兼职遭弹劾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第二度公开审理,这次开庭时,管中闵这次在庭上公开引用媒体人陈朝平的文章,说上自当今总统,下自部会首长,都曾应邀在报纸上专栏撰稿,所以他哪有什么兼职的问题。他也再次强调,监察院的弹劾违法滥权,根本就是政治迫害。

根据监察院弹劾的资料中,认为管中闵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经建会与国发会主委期间,多次在壹周刊上发表有偿的社论文章,每年获取约65万元稿费。监察院认定他违法兼职,所以在今年1月15日通过弹劾,送公惩会审理。公惩会也决定本案将公开审理,7月初首度召开准备程序庭,本次为审理庭。

由于上次开庭时,法院传唤付出稿费的前后任壹周刊社长裴伟、邱明辉出庭应讯。当时裴伟就证称,早在管中闵担任台大财经所教授时就开始邀稿,每篇稿费2万5千元,甚至管中闵担任政务官后,还是继续邀稿、给稿费。而审讯的委员长石木钦,则要求管中闵指认哪些文章是他所写,但管中闵回答「时日久远,记不清楚。」管中闵也在庭讯后发表声明,跳针式的说自己被政治迫害,还说政府的作法是「深文周纳」,完全不根据事实,巧妙地根据法条,入人于罪。

案件在19日第二度开庭审理,管中闵还是否认违法兼职。他引用资深媒体人陈朝平在网路媒体上的文章,说「上自当今总统,下自部会首长,当年无论在教职、公职,都曾应邀,就专长与主管业务,『兼职』在报端撰写社论、或撰写专栏,以飨读者。」

至于监察院则批评,就一般人的观念来看,管中闵位居公职,「多年」、「固定」、「匿名」在媒体上投稿、领取高额稿费,一点都不合适。还说监察院对他违法滥权的清算,是因为有人检举,监察院才清查,「上穷碧落下黄泉、深文周纳的清查,这说法太夸张。」

管中闵最后陈述指出,监察院公布他20年的收入、投稿的笔名、媒体,泄漏个人资料,这样做成的弹劾案「滥权违法做成的弹劾案,就是政治迫害,这样的弹劾根本就不应该成立。」他认为这根本就是对大学自治的侵害,对他长期的政治压迫。「我能够寄望、帮助我的,也只有司法公正,这也是我今天,以及上一次为什么要出庭,一定要在庭上力争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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