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下什么叫社工

社工:

社工是指社会工作,是由英文Social Work 翻译过来的,它指的是非盈利的、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活动。

相对于医学关注在人类生理运作,心理学关注在个人心理现象,社会工作的焦点在于人类与环境的互动,目的在于协助个人、家庭、团体、社区能适应所在的社会环境脉络,增强或恢复其社会功能的能量,及创造有利于达成目标的社会条件的一种专业活动,以预防或舒缓社会问题。由于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社会结构不同,具体问题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同,因此人们对社会工作内涵的表述也有所不同。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IFSW)曾于20世纪90年代进行全球调查,发现各国对社会工作的定义大同小异。

《天水围的夜与雾》中社工形象分析

影片中的故事讲述的是家庭暴力问题,最终导致全家上下都死亡的一个悲剧,这样的家庭悲剧确实让人久久都难以释怀,电影展现了人性中的黑暗面——嫉妒、暴力、虚荣,还有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对。以及体制下的各种弊端:漫不经心的社工、看似热心但又执行力欠缺的区议员、有「养懒汉」嫌疑的综援发放系统、推诿敷衍的警方,以及处处弥漫的对大陆来港女士(所谓「北姑」)的隐形歧视。接下来我主要想讲述一下每一部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以及个人的感受与反思。

片中案例:

片中的一个叙述者是妇女保护会的小莉。小莉是小玲在住进妇女保护会后认识的朋友。相似的经历让小莉对小玲关 爱有加,可惜即使她算到小玲「不离开他,非死不可」,最后还是没能挽救小玲的生命。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另一个方面——社会体制的漏洞。小玲第一天带著孩子出走,欧太太带著她找到了区议员反映自己遭遇的问题。可是那个区议员一边处理小玲的事件,同时却讨论著出席活动的事宜。相比较起来,他份内的这份工作并没有出席一个可以露脸的活动更让他上心。后来小玲等了十几个小时才得以住进庇护院。随后的情节是,庇护中心社工在两次休假中与案主晓玲错过,而小玲接触到的社工却更像是调停员,一味只强调和平解决,完全不顾实际情况,只要双方在任何一点上有和好迹象便抓住力促和好,却不顾一方极力的反对。作为一名社工的学生,这里的情节让我沉思许久。

片中案例分析:

  1. 没有建立专业关系但可能建立专业关系的案主,社工是否应当主动建立专业关系?虽然庇护中心的社工与小玲错过,然而作为庇护中心的社工,是否应当对小玲两次进庇护中心的情况有所了解呢?那在得知小玲的遭遇后是否应当主动找到小玲进行帮助?理所当然我们认为应当主动建立。然而我们却没有看到任何主动的措施,而却似乎很在意「接案」的仪式,当场的同意似乎才意味著同意。

  2. 政府聘用的社工是完成所依靠组织的目标还是完成政府提供的案主的目标?片中社工是应当履行政府的目标还是完成小玲和李森的目标?而片中的社工似乎只是因为有政府提供而来的案件,并没有尊重案主的自决权,强调只要完成政府的目标即可,对案主的实际问题未予以澄清,甚至连案主的目标是什么都未了解清楚。并没有真正去了解问题所在的原因,而是急于求结果,想努力让他们夫妻和好,没有体会到小玲所面临的处境,一味地强调「床头打架床尾和」的传统观念。这里的社工更像是居委会干事,仅仅挂著社工的牌子而已。政府的社工僭越了社工自身的目标,变成了政府的工具,失去了社工「爱」的灵魂,仅仅披著「爱」的谎言的皮,这是很悲哀的。

总而言之:

现实中的社会工作者担负著很重要的责任,有著不能忽视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相当大的弊端。可能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影视剧中在有限的时间、剧情内用社工的负面形象将弊端放大、夸大,发人以深思,从而激励现实中的社会工作者能更加明白自己的使命,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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