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人。(图/pixabay)

▲台中男子持刀杀害女友旧爱,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中男子曾诚,与黄姓女友交往,2017年间,曾男前往黄女的租屋处看电视、削苹果,但黄女的前男友林姓男子突然闯入房内,见曾黄二人独处一是,心生不满而与曾男扭打。黄女上前劝阻,将林男拉出门外,曾男突拿起水果刀,刺死林男。最高法院审理后,14日依照「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刑9年定谳。

判决书指出,曾男(70岁)与黄女(59岁)为男女朋友,2人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5时多,一同在黄女的租屋处看电视,黄女还拿出水果刀削苹果。这时黄女的前男友林姓男子(当时55岁)突然闯入房内,撞见曾男与黄女共处一室,心生不满,便与曾男扭打。

黄女赶紧上前劝阻,并将林男拉出屋外,曾男这时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朝林男腹部猛刺1刀,林男左下腹部穿刺伤、大量喷血。黄女赶紧打电话报案,林男被送医急救,最后仍宣告不治。而警方赶到现场时,曾男随即自首坦承犯案,警方将他逮捕,检方依照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曾男否认有杀人犯意,辩称当时躺在床上,林男进门后就一直打他,他被打得头晕晕,还看到他在抢东西,甚至把黄女都牵走了,所以他一时心急,才会抓起水果刀攻击对方。一审法院认定他犯下「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刑9年10月。

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时,仍认定曾男犯「伤害致人于死罪」,但审酌他自首,以及其他客观情状,改将他判刑9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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