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出租公寓纵火害死9命,李国辉出庭。(图/记者吴铭峰摄)

▲中和出租公寓纵火害死9命,李国辉二审仍判死。(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中和区2017年11月发生一起出租公寓纵火案件,大火在暗夜中烧死9条性命,震惊社会。检警事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他辩称当时脑袋中有声音要他纵火,所以才会犯案。一审将他判处死刑,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13日仍将他判处死刑。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7年11月,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一处出租公寓,在晚间遭人纵火,造成9死惨剧。检警单位调查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51岁)。李男自称遭受友人在脸书群组中以「蓝牙播放声音」方式罢凌、嘲笑,在本案发生前,他就曾有2次纵火行为。

而他为了逃避幻听多次搬家,最后以每月2500元迁入胡姓友人在中和之租屋处,但他又以听到声音为由,在2度警告出租处的苏姓男子后,于2017年11月22日以宝特瓶盛装的预藏汽油纵火报复,造成包括胡姓友人在内共9名房客惨死火窟,李男犯案后随即变装,但仍被检警循线逮捕,虽然他辩称有声音要他放火,但检警仍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李男多次宣称:「对于那些因我而死的人,非常抱歉!我不怕死,法官怎么判都可以!」一审法院将他判处死刑。另外民事赔偿部分,其中一名死者为员警,家属一审获准赔偿526万余元。

刑案部分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期间,对李男是否具有教化可能性进行鉴定,结论是教化可能性较低。另外检方虽未具体求处死刑,但建请法院审酌李男的犯后态度,以及「生命无从回复」等理由而判刑。全案于14日宣判,高院仍将他判处死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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