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8日讯 衡阳耒阳的陈雪(化名)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258反映,有着副高职称的她被所在医院以“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为由要求办理退休。人社部门对此作出回应,“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

  3月19日,陈雪年满50岁。3月26日,她供职的单位耒阳市中医院下发通知,安排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4月1日起不再安排其上班。陈雪说,自己确实年满50岁,但自己在医院从事临床一线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属于从事技术岗位的高级职称人员。陈雪多次找院方交涉,但单位坚持让其办理退休。陈雪选择拒绝在退休手续上签字。

  记者就此联系了该院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陈主任。

  “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她是名工人,但又具有高级职称。”陈主任表示,省里有文件但地方上并没有文件对陈雪他们这部分“特殊”人员的处理规定,“现在系统自动设置,女工人50岁退休,女干部55岁退休,她的信息系统已经设置好了,这名职工在我们系统里已经是退休状态。”

  记者当即联系耒阳市人社局,请工作人员进行回应。

  “我们并没有收到任何关于陈雪的办理退休申请,也不存在在人社系统提前设置并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耒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他表示,相关政策是国家层面制定的,省里没有调整权限,市、区更没有,“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因此,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了本人提出申请外,应在六十周岁退休。”

  记者 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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