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8日訊 衡陽耒陽的陳雪(化名)撥打本報新聞熱線96258反映,有着副高職稱的她被所在醫院以“女工人年滿50週歲”爲由要求辦理退休。人社部門對此作出迴應,“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法定退休年齡爲60週歲”。

  3月19日,陳雪年滿50歲。3月26日,她供職的單位耒陽市中醫院下發通知,安排其辦理退休手續,並從4月1日起不再安排其上班。陳雪說,自己確實年滿50歲,但自己在醫院從事臨牀一線工作且具有副高職稱,屬於從事技術崗位的高級職稱人員。陳雪多次找院方交涉,但單位堅持讓其辦理退休。陳雪選擇拒絕在退休手續上簽字。

  記者就此聯繫了該院負責辦理職工退休手續的陳主任。

  “她的情況比較特殊,她是名工人,但又具有高級職稱。”陳主任表示,省裏有文件但地方上並沒有文件對陳雪他們這部分“特殊”人員的處理規定,“現在系統自動設置,女工人50歲退休,女幹部55歲退休,她的信息系統已經設置好了,這名職工在我們系統裏已經是退休狀態。”

  記者當即聯繫耒陽市人社局,請工作人員進行迴應。

  “我們並沒有收到任何關於陳雪的辦理退休申請,也不存在在人社系統提前設置並辦理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耒陽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說。他表示,相關政策是國家層面制定的,省裏沒有調整權限,市、區更沒有,“按照規定,事業單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週歲退休;如本人申請,可在年滿五十五週歲時自願退休。因此,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除了本人提出申請外,應在六十週歲退休。”

  記者 王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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