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因涉重大法律争议准上诉至终审法院。

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于2013年1月去信前特首梁振英,要求廉政公署终止调查东方明珠与他涉嫌串谋贪污一案,信件同时抄送廉政专员白韫六。刘最终因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囚18个月。他于去年2月出狱后提出上诉被驳回,但于今年5月获准上诉至终审法院。

终院今早开庭处理申请,正式批准刘以案件涉重大法律争议为由上诉。资料图片

终院今早开庭处理申请,正式批准刘以案件涉重大法律争议为由上诉,但不批准他以案件涉严重司法不公为由上诉。终院法官将于来年5月9日审理。刘梦熊今早亲身出庭应讯。记者问他有何感受时,他笑道:「行百里,半九十。」

刘梦熊。资料图片

刘梦熊早前向上诉庭提出3个疑问,包括刘指出《廉政公署条例》规定廉政专员必须就投诉和可疑案件作调查,却无赋予专员酌情权决定调查甚么案件。廉政专员是否如英国警察总长般,享有运作上的酌情权?若然如此,此酌情权是否赋予廉政专员终止调查的权力?

刘梦熊 。资料图片

另外,《基本法》规定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此问责关系是否赋予行政长官权力,查问个别案件调查上的运作事宜,而不仅限于指导和管理廉署?若上述问题的答案均为肯定的,行政长官是否享有与廉政专员一样的权力,以致行政长官可以指示专员终止调查,行政长官又有否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力终止调查?

终院今早开庭处理申请,正式批准刘以案件涉重大法律争议为由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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