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因涉重大法律爭議準上訴至終審法院。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於2013年1月去信前特首梁振英,要求廉政公署終止調查東方明珠與他涉嫌串謀貪污一案,信件同時抄送廉政專員白韞六。劉最終因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囚18個月。他於去年2月出獄後提出上訴被駁回,但於今年5月獲準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今早開庭處理申請,正式批准劉以案件涉重大法律爭議為由上訴。資料圖片

終院今早開庭處理申請,正式批准劉以案件涉重大法律爭議為由上訴,但不批准他以案件涉嚴重司法不公為由上訴。終院法官將於來年5月9日審理。劉夢熊今早親身出庭應訊。記者問他有何感受時,他笑道:「行百里,半九十。」

劉夢熊。資料圖片

劉夢熊早前向上訴庭提出3個疑問,包括劉指出《廉政公署條例》規定廉政專員必須就投訴和可疑案件作調查,卻無賦予專員酌情權決定調查甚麼案件。廉政專員是否如英國警察總長般,享有運作上的酌情權?若然如此,此酌情權是否賦予廉政專員終止調查的權力?

劉夢熊 。資料圖片

另外,《基本法》規定廉政專員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此問責關係是否賦予行政長官權力,查問個別案件調查上的運作事宜,而不僅限於指導和管理廉署?若上述問題的答案均為肯定的,行政長官是否享有與廉政專員一樣的權力,以致行政長官可以指示專員終止調查,行政長官又有否其他法律賦予的權力終止調查?

終院今早開庭處理申請,正式批准劉以案件涉重大法律爭議為由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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