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郑舲、李侑珊╱台北报导】

监察院前天针对台大校长遴选案纠正台大及教育部,不过在讨论过程中,监委认为阳明大学校长遴选案一样有未揭露、回避问题,确认教育部对二校校长遴选案处理是双重标准,因此将依监察法规定,请教育部长率相关主管人员赴监察院接受质问。

监委高涌诚、张武修日前完成调查台大校长遴选案,认为管中闵违规兼职「情节明确」,而台大校方在进行校长遴选时未充分调查并完整揭露资讯,明显失职,在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通过对台大及教育部的纠正案。

监委仉桂美及王美玉昨透过新闻稿指出,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前天在讨论台湾大学校长遴选案时,认为阳明大学校长遴选案一样有未揭露、回避问题,确认教育部对于二校校长遴选案处理为双重标准。

因此,对于教育部是否有借故敷衍、推责、延宕,或不做适当之改善与处置,将依《监察法》第25条、《监察法施行细则》第20条之1规定,请教育部长率相关主管人员赴监察院接受质问。

仉桂美及王美玉今年3月曾针对阳明大学校长遴选案纠正教育部,原因为教育部违法扩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10条,有关「相当教授」的范围及资格条件,让仅有副教授资格的郭旭崧得以担任校长;且郭旭崧去年参选校长时担任心悦生技的独董、审计及薪酬委员,而心悦生技董事张鸿仁是阳明校长遴选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回避问题。

郭旭崧虽涉及回避争议,已顺利出任校长,但对于管中闵担任台湾大哥大独董、审计及薪酬委员,而台哥大副董蔡明兴也是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之一,教育部却以此一再函请台大说明厘清而不聘任。仉桂美及王美玉指出,对于阳明与台大二校校长遴选案处理,适用法令标准不一,明显为双重标准,将请教育部长率相关人员赴监察院接受质问。

教育部昨日晚间回应,阳明大学校长郭旭崧担任独董,是在完成聘任后才被揭露,状况与台大不同,目前教育部仍就可能之处理方式,积极研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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