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鄭舲、李侑珊╱臺北報導】

監察院前天針對臺大校長遴選案糾正臺大及教育部,不過在討論過程中,監委認為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一樣有未揭露、迴避問題,確認教育部對二校校長遴選案處理是雙重標準,因此將依監察法規定,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主管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監委高湧誠、張武修日前完成調查臺大校長遴選案,認為管中閔違規兼職「情節明確」,而臺大校方在進行校長遴選時未充分調查並完整揭露資訊,明顯失職,在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對臺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

監委仉桂美及王美玉昨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天在討論臺灣大學校長遴選案時,認為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一樣有未揭露、迴避問題,確認教育部對於二校校長遴選案處理為雙重標準。

因此,對於教育部是否有藉故敷衍、推責、延宕,或不做適當之改善與處置,將依《監察法》第25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規定,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主管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仉桂美及王美玉今年3月曾針對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糾正教育部,原因為教育部違法擴張《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有關「相當教授」的範圍及資格條件,讓僅有副教授資格的郭旭崧得以擔任校長;且郭旭崧去年參選校長時擔任心悅生技的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而心悅生技董事張鴻仁是陽明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召集人,涉及迴避問題。

郭旭崧雖涉及迴避爭議,已順利出任校長,但對於管中閔擔任臺灣大哥大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而臺哥大副董蔡明興也是臺大校長遴選委員之一,教育部卻以此一再函請臺大說明釐清而不聘任。仉桂美及王美玉指出,對於陽明與臺大二校校長遴選案處理,適用法令標準不一,明顯為雙重標準,將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教育部昨日晚間回應,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擔任獨董,是在完成聘任後才被揭露,狀況與臺大不同,目前教育部仍就可能之處理方式,積極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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