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庆天/资深媒体工作者

蔡英文第二任总统任期即将展开,「新政府」的人事布局也陆续传出,其中最受瞩目及最受争议的,莫过于陈菊即将接掌监察院;如若陈菊果真出任监察院长,这非仅是政治酬庸,更是民进党「埋葬」
监察院的第一步。

监察院自1931年成立以来,历任院长蔡元培、于右任、李嗣璁、余俊贤、黄尊秋、陈履安、王作荣、钱复、王建煊至张博雅,无一不是才德兼俱、素孚清望,至少是人格与操守都能为社会接受者,毕竟,监察院职司纠弹不法、扬善除奸,整饬官箴,即连监察委员都应是高风亮节、刚正不阿、无私无我之士,更遑论是监察院长了,否则何能获得被纠弹者之信服及社会的肯定?

报载,蔡英文要任命陈菊为监察院长的理由,主要是「考量本隶属总统府的国家人权委员会,已改隶监察院之下,而为人权奋斗多年的陈菊,是最适合新气象的监察院长」。如若此一报导属实,蔡英文根本就是「竹篙倒菜刀」,乱兜一通,以这样的理由做重大人事安排的借口,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

陈菊曾经因美丽岛事件入监,由于拥有这项「光环」,让她成为民进党内的「大姐大」,即连蔡英文都得敬她三分,然而,自出狱之后这许多年,陈菊无论担任国大代表、高雄市社会局长、劳委会主委、高雄市长乃至总统府秘书长,除了享受政治权力之外,国人显然看不到她为人权做了什么奋斗?倒是2006年高雄市长选举,陈菊的竞选总部刻意安排的「走路工事件」,倒是最为典型戕害及践踏人权之作,至今令人记忆良深。

2006年12月8日深夜,竞选高雄市长的陈菊总部,在法定竞选活动全部结束后,以「黄俊英贿选抓到了」为名召开记者会,由竞选总干事陈其迈主持并有5名所谓的「证人」出面,指控黄俊英阵营在造势晚会后于游览车内发放「走路工工资」,公然买票贿选,还当场播出由「青年团」以针孔搜证拍下的画面佐证,媒体连夜大幅报导此事,高雄市民一片哗然,最后也让民调一直保持稳定领先的黄俊英,在隔日的市长选举,以1114票的些微差距败给了陈菊,错失市长宝座。
黄俊英一生,无论是从事公职或教职,学问、品德、操守都禁得起检验,绝无可能贿选,陈菊阵营指控他发放走路工,根本就是对一个君子的人格谋杀,凡有良知者皆不会做这种歪曲事实的指控。

事实上,从陈菊阵营提供给司法单位的录影带,纵使有人在游览车上发放所谓的「走路工」,但发钱的只向民众请托票投市议员黄柏霖,自始至终都未提及黄俊英,真相如此清楚明白,陈菊阵营居然可以硬是栽赃黄俊英贿选,这种张冠李戴、指鹿为马的手段真是叫人大开眼界,即连一审法官在勘验录影带时,都忍不住要问陈菊的委任律师:「请看清楚整个录影带内容,有哪一句提到黄俊英了」?
黄俊英被抹黑,不但在市长选举败选并因而郁郁寡欢,于七十二岁就告辞世。陈菊自己坐过所谓的「黑牢」,她难道不了解栽赃一个正人君子发放走路工,是有违道德良心、天地难容吗?更何况,这个人曾是她硕士论文的指导教授,为了赢得选举,使用下流的「奥步」对付老师,试问这就是「为人权奋斗」吗?而这样的人,有资格担任监察院长吗?

此外,再举一例,大家可以评评陈菊的人品。
2010年9月19日凡那比台风来袭,造成高雄大水患,很多地区都水淹及膝,但风灾发生时,市长陈菊居然不在防台中心并且行踪成谜,市长的去向说法纷纭,对要竞选连任的陈菊似乎不利。

市政府为化解外界质疑,就公布了所谓的「高雄市政行程表」与「高雄市凡那比防救灾行程」,这两项公文书都诓指919当日下午2至5时,陈菊在市区视察并至三民区澄清路及义华路视察积水情形等,后经踢爆这两份行程纯系伪造,市议员王龄娇并向地检署告发,检察官侦办后将市长办公室主任曾文生及观光局主秘赖瑞隆起诉,后经法院审理曾文生判处拘役50天缓刑二年,赖瑞隆无罪。

曾文生与赖瑞隆都是陈菊的亲信,曾、赖伪造假行程即使陈菊事前不知情,但两份假行程发布之后,正常情况陈菊岂非应该即刻下令收回并向媒体及市民道歉,而如果不是民意代表踢爆并告发,陈菊是否就「佯装」台风来时她在巡视灾区呢?更耐人寻味的是,案发后曾、赖两人非但未丢官,前者还升任经发局长,后者则升任新闻局长,这是「论功行赏」还是「赏罚不分」?

以陈菊的「德行」,当监察委员显然都不够格,何况是接掌监察院长!设若蔡英文真要提名陈菊接掌柏台,可能还要给国人更具体、更充分的理由,而不是只拿人权的大旗唬弄国人。

新闻照来源:陈菊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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