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大和,检察总长。(图/记者李钟泉摄)

 ▲前检察总长颜大和,认为检察官办案不能高高在上,没有温度。(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检察总长颜大和参加屏东地检署发表署志活动,有感而发,批评「检察官办案不能高高在上」,办案没有温度。对此,「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长何俊英深表认同,他还认为,检察官办案还要有「谦卑的同理心」,才能让当事人信服。

屏东地检署10日首度发表署志,并邀请历任检察长出席,分享经验。包含前后任检察总长颜大和、江惠民均受邀出席。其中颜大和在致词时,有感而发,「检察官办案不能高高在上,蹲下来才能看清事情,检察官应该多吸收法律以外的知识,对侦办案件才会更有帮助。」他认为许多检察官办案没有温度,这是让人不能接受的事情。

江惠民也认同办案有温度的观点,他更指出,曾有年轻检察官,因太过拘泥于法律规定,让吸金案件的嫌疑人潜逃出境,结果大批的吸金被害人包围地检署;还好这名检察官在经过这次教训后,办案变得更加懂得变通。因此江惠民勉励新进检察官,要懂得在错误及挫折中学习。

对于颜大和批评的检察官办案要有温度,曾任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的「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长何俊英也非常赞同。何俊英还举出5W(Who、Where、When、What、Why)、1H(How),供司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能够深入理解案件脉络,找到冰冷法条之外的正义温度。何俊英指出,司法官需要有一颗谦卑的同理心,让当事人敞开心胸接受侦审,即使最终结果不如当事人预期,当事人在过程中仍愿意折服。

另外何俊英强调「不能展现冷漠态度」,因为许多人可能一辈子只上一次法院,所以这唯一的一次经验,就可能就影响了当事人对司法的观感。他认为司法官应该认真倾听,减少催促;另外,他也认为司法官还从人文素养的角度看案件,将会有不同的视野。

最后何俊英坦言,各界期盼的司改国是会议后,让司法官的负担更加重,他建议要减少案件的数量或质量,让司法官有更充裕的时间投注在当事人身上,展现司法的温度。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长何俊英。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长,何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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