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槌(图/视觉中国CFP)

▲桃园地院法官何宇宸送监察院议处,法转司认为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地院法官何宇宸,因审理案件时恐吓当事人,又违规担任妻子的诉讼代理人,遭司法院决议送监察院调查议处。对此,「法官翻转司法群策会」随即贴出标题为「迟来的正义」文章,认为何宇宸的问题早就存在,现在不论司法院移送何宇宸的动机为何,「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

何宇宸,审理前中坜市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涉嫌贿选案件时,多次以羁押手段,恐吓共犯、证人说出不利刘威德的案情;另外他也违规担任妻子的诉讼代理人,遭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议处。人审会6月中决议,何宇宸明显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移送监察院调查议处。

而法转司早在去年就质疑过何宇宸担任法官的合适性,法转司提到,何宇宸恐吓当事人与担任妻子的诉讼代理人的事情,早在2017年人审会开会前,就已经存在;但人审会最后还是通过何宇宸的试署议案。「究竟是当时放水?还是因为吕太郎秘书长被提名为大法官了,怕立法院审查时被质疑,只好下重手?」

而法专司也提到本案程序争议,「另有人质疑何法官已由法官评鉴委员会依法官法第39条第1项第2款规定,认为没有惩戒必要,所以送人审会审议,则人审会是否只能作行政惩处?如果再行送监察院,是否架空法官评鉴委员会的认定?法源依据为何? 」

法专司最后认为,「法评会并未一并处理何姓法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违失部分,法评会与人审会审议的基础事实并不完全相同。再者,如有应受惩戒之情事,司法院有移送监察院审查的独立权限;纵使法评会认为无惩戒的必要,也应做相同的解释;何况就我们的了解,监察院早已立案调查,司法院主事者再乡愿,总该『识时务者为俊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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