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大门、诉讼官司▼。(图/记者屠惠刚摄)

▲台北地院法官陈诺桦发声明致歉。(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强制处分专庭法官陈诺桦,日前审讯某掳人犯嫌羁押案时,指称台北地检署逮捕程序不合法,裁定当庭释放被告;后经检方抗告,高院发回更裁,北院更裁准押。陈诺桦之后上网说检方有疏失,引爆院检互相开杠。但陈诺华26日上午9点左右,突然在法官论坛发文坦承「漏看」并致歉。

陈诺桦在法官论坛上PO出「对于个人因漏看逮捕通知书,事后又一时冲动在法官论坛的发言,导致这阵子的纷扰,个人深感歉意。」另外也向高院、北检致歉,「特别是对高院刑四庭庭长、法官与北检颜检察官,除了表达个人歉意之外,对于你们对我的包容,也深感谢意。」

最后陈诺桦也提到反省,「侦查中处理羁押案件,需在短时间内消化卷证,迅速做出决定,我深知此后,面对案件需要更仔细、更努力,以及常怀谦逊心情对待他人,是我将时时学习、警惕自己的课题。」

本案起因于知名日本料理店董娘因债务纠纷,日前遭男子徐春晖当街掳走,徐男过了10小时才带著董娘投案。北检因此向北院声请羁押,但徐男的律师称检方未开立逮捕通知书,程序违法,承审的陈诺桦看完律师卷宗后,也认为检方确实没附通知书,裁定当庭释放徐男。

北检抗告后,高院发现检方确实开立逮捕通知书,因而撤销发回北院重裁,北院重开庭后调阅律师卷证,确认检方确实开立逮捕通知书,日前才更裁准押。但陈诺桦却在法官论坛上砲轰,称检方是事后才附上逮捕通知书;北院也批评本案乃因为开羁押庭时检察官未到庭说明,才会临时出状况,建议司法院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应莅庭。对此,北检称当天检察官因有内勤案件才没到庭,绝非无故不到,也不知道法官对此有意见。至于剑青检改也PO文声援检方,严正谴责北院的态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