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获欧洲议会、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会邀请演讲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早前涉嫌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并在夏悫道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被控被一项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共三罪。黄之锋获准保释侯讯,但因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黄今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让他到外国演讲及领奖,杜丽冰法官则指黄之锋毋须亲自到访,而且出国令其潜逃风险倍增,故拒绝黄之锋的申请,黄按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黄之锋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到外国演讲被拒。

杜丽冰法官指虽然申请人黄之锋获欧洲议会、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会邀请,以令国外关注香港现时局势的目的前往欧洲出席演讲,英国国会跨党派小组最近亦邀请黄之锋到英国伦敦取得「西敏寺人权、人类生活及人类尊严奖」,但杜官指香港现时局势已获国际传媒广泛报道,奖项亦可及后再颁。杜官指「Circumstances change. Mind changes」 (意指「情况会变,想法都会变」),如于此时批准黄之锋出境,相信黄之锋有潜逃风险并有可能不回港,故拒绝黄之锋更改保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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