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诈骗案请注意
新的诈骗案请注意,被骗五万元学会的事:就算知道是诈骗,也要回应一下
DEAR all 经向法务朋友查证, 如果公文确由法院所发出,必须回应, 须自行向法院表示「法院支付命令之内容非事实」,否则下场会很惨. 现转寄一封网路新诈骗案给大家,要注意呀! 各位亲爱的友人: 收到下面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骗经验 下面这个案例结果是安然度过,因为当事人去报警 我的情况是乖乖交了五万多元,事情经过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诚」寄来的「存证信函」说我欠他三万七千多 因为是没有的事,我理所当然觉得是诈骗事件,也没理会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来的「支付命令」 说我欠「元诚」这家公司钱应偿还,如有异议要20天内提出 只是一张自说自话的纸,我还是觉得是诈骗事件,一样置之不理 最后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执行命令」 主旨告知:将强制从我任职处扣薪水偿还 我虽然还是觉得是诈骗事件,但居然对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资料 我就打电话去彰化地院查询,赫然被告知这是真的! 我回头理解整个事件,才知道这个民事非讼事件的流程: 「存证信函」、「支付命令」、「执行命令」 对方已经让非法变成合法,只因我没有在20天内提出异议! 也就是说我没有在20天内说对方是错的,就表示我默认对方是对的! 对方依时间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后,「执行命令」已经是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执行 结果三万七连他所说利息,我总共乖乖汇入五万三千多到他指定户头里 有无救济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诉讼」 但是律师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时间、力气与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现实付出与经济效益绝对不划算 我是个很怕麻烦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诉讼跟这些人搅和 我要付出的情绪成本恐怕更高 五万多,算了,就认栽了! 我到彰化与台中地院声请阅卷,发现对方真是有「个案控管」地逐步处理相关申请 我因个人资料外流在他们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帮我问到一位律师,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类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样是被说欠「和信电信通讯费」,不过律师处理的方式在此建议给各位 1.先到远传(和信98年已被远传合并) 直营门市填一张「未申办声明」(制式勾选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异议」,这样就没事了 律师也说更简单的作法,其实只要在20天内跟地院提「异议」 地院就必须重起调查,开庭审理,其实也会没事的 坏就坏在我自认没作这件事 觉得是诈骗事件就都仗势天理还在,不处理 我现在才学会有人随意指控你,不要以为对方是疯子骗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说他是疯子骗子,反倒自己变成百口莫辩的傻子! 其实事情发生到现在三个多星期 我还是处在讶异我们的民事诉讼处理流程可以如此简单让人受害 诈骗集团可以只用两封信、两张纸(都没有任何附件说明) 让我一个大学教授因懒散乖乖认输赔钱 诈骗集团的专业实在比我的专业好赚太多了 花五万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识课 提醒大家别跟我犯一样的错误 (请删除我的邮件地址后,欢迎转寄) 偷儿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断翻新, 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内, 请各位同仁提高警觉并且预知平时在家的亲人。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对,我就想给它扔, 后来我哥说那是"存证信函"而且没有 "封口", 所以我就打开看,内容就如下图:
下面的讯息来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与关心;
什么要带锁匠和管区员警要来我家"强制执行"拿走"动产"…
这太夸张了… 这岂不是公然的强劫吗?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备案,我向警察伯伯说明来意,
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电话拨了过去。晚上10:00多了,还有个小姐接。
警察劈头就问那接电话的小姐,妳为什么寄给我这封信,
我没欠人钱啊…那女的说 : 你的名字和地址?
警察不说,反问她为什么乱存证信函寄?
什么是法务部?妳们来查封难道不用检察官陪同吗?
那女的结结巴巴答不上来… 警察伯伯跟我说:
千万不能跟她们说我确切的住址和名字,以防她们套到妳的资料。
我想收到这封"平信"且"无封口"的存证信函的人应该不止我吧!
千万要小心,由其是那些独自在家且容易受骗的老人家,
可能会因此受到惊吓而开启家门任他们大肆搜括!
感谢 惠心 文章框分享
感谢秋菊兰若媚儿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