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诈骗案请注意,被骗五万元学会的事:就算知道是诈骗,也要回应一下

DEAR all

经向法务朋友查证,

如果公文确由法院所发出,必须回应,

须自行向法院表示「法院支付命令之内容非事实」,否则下场会很惨.

现转寄一封网路新诈骗案给大家,要注意呀!

各位亲爱的友人:

收到下面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骗经验

下面这个案例结果是安然度过,因为当事人去报警

我的情况是乖乖交了五万多元,事情经过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诚」寄来的「存证信函」说我欠他三万七千多

因为是没有的事,我理所当然觉得是诈骗事件,也没理会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来的「支付命令」

说我欠「元诚」这家公司钱应偿还,如有异议要20天内提出

只是一张自说自话的纸,我还是觉得是诈骗事件,一样置之不理

最后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执行命令」

主旨告知:将强制从我任职处扣薪水偿还

我虽然还是觉得是诈骗事件,但居然对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资料

我就打电话去彰化地院查询,赫然被告知这是真的!

我回头理解整个事件,才知道这个民事非讼事件的流程:

「存证信函」、「支付命令」、「执行命令」

对方已经让非法变成合法,只因我没有在20天内提出异议!

也就是说我没有在20天内说对方是错的,就表示我默认对方是对的!

对方依时间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后,「执行命令」已经是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执行

结果三万七连他所说利息,我总共乖乖汇入五万三千多到他指定户头里

有无救济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诉讼」

但是律师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时间、力气与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现实付出与经济效益绝对不划算

我是个很怕麻烦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诉讼跟这些人搅和

我要付出的情绪成本恐怕更高

五万多,算了,就认栽了!

我到彰化与台中地院声请阅卷,发现对方真是有「个案控管」地逐步处理相关申请

我因个人资料外流在他们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帮我问到一位律师,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类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样是被说欠「和信电信通讯费」,不过律师处理的方式在此建议给各位

1.先到远传(和信98年已被远传合并)

直营门市填一张「未申办声明」(制式勾选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异议」,这样就没事了

律师也说更简单的作法,其实只要在20天内跟地院提「异议」 地院就必须重起调查,开庭审理,其实也会没事的

坏就坏在我自认没作这件事

觉得是诈骗事件就都仗势天理还在,不处理

我现在才学会有人随意指控你,不要以为对方是疯子骗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说他是疯子骗子,反倒自己变成百口莫辩的傻子!

其实事情发生到现在三个多星期

我还是处在讶异我们的民事诉讼处理流程可以如此简单让人受害

诈骗集团可以只用两封信、两张纸(都没有任何附件说明)

让我一个大学教授因懒散乖乖认输赔钱

诈骗集团的专业实在比我的专业好赚太多了

花五万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识课

提醒大家别跟我犯一样的错误

(请删除我的邮件地址后,欢迎转寄)

偷儿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讯息来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与关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断翻新,

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内,

请各位同仁提高警觉并且预知平时在家的亲人。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对,我就想给它扔,

后来我哥说那是"存证信函"而且没有 "封口",

所以我就打开看,内容就如下图:

 

196733788_l.jpg

 

196733790_l.jpg

什么要带锁匠和管区员警要来我家"强制执行"拿走"动产"…

这太夸张了这岂不是公然的强劫吗?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备案,我向警察伯伯说明来意,

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电话拨了过去。晚上10:00多了,还有个小姐接。

警察劈头就问那接电话的小姐,妳为什么寄给我这封信,

我没欠人钱啊那女的说 : 你的名字和地址?

警察不说,反问她为什么乱存证信函寄?

什么是法务部?妳们来查封难道不用检察官陪同吗?

那女的结结巴巴答不上来警察伯伯跟我说:

千万不能跟她们说我确切的住址和名字,以防她们套到妳的资料。

我想收到这封"平信""无封口"的存证信函的人应该不止我吧!

千万要小心,由其是那些独自在家且容易受骗的老人家,

可能会因此受到惊吓而开启家门任他们大肆搜括!

感谢 惠心 文章框分享 

感谢秋菊兰若媚儿分享

 

不想继续当上班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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