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原因,四个字——人言可畏。

没有人真正懂得尤三姑娘,在放浪形骸下隐藏著一颗敏感易伤的心,她是爱惜自己羽毛的人,是有底线的,不同于二姐的轻浮无知,她到死都是处子之身。

迫于现实的无奈,家庭的困窘,尤氏一家依附于贾氏讨生活,三姐发自骨子里抵触,不像尤二一样,得过且过,糊糊涂涂地混日子。她鄙视贾琏一干人等,看得透形势,正如对二姐说的那样,

姐姐糊涂。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而且他家里有一个极利害的女人,如今瞒著他不知,咱们方安。倘或一日他知道了,岂有干休之理,势必有一场大闹,不知谁生谁死。趁如今我不拿他们取乐作践准折,到那时白落个臭名,后悔不及。

天生的叛逆使得她在与这些男人的周旋中占尽上风,她为所欲为,风月场中的老手,贾珍之流丑态百出,何曾在尤二姐那儿吃到甜头,倒是成了陪吃、陪玩、赔钱的冤大头,她无耻老辣,贾氏兄弟反不好轻薄起来,她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弟兄二人嘲笑取乐,竟真是她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她。贾家兄弟毫无尊严可言,一时不如意,尤小妹便将贾琏、贾珍、贾蓉痛骂,说他爷儿三个诓骗了她寡妇孤女。贾珍轻易不敢来,有时三姐高了兴,招来之后,也只能任凭作践。

谁知这尤三姐天生 脾气不堪,仗著自己风流标致,偏要打扮得出色,另式作出许多万人不及的浪态来,哄的男子们垂涎落魄,欲近不能,欲远不舍,迷离颠倒,他以为乐。

贾珍等人何曾随意过?反花了许多昧心钱。二姐劝贾琏和贾珍商议,想法子把小妹嫁出去,贾琏的回应倒颇有意思,

我曾回过大哥的,他只是舍不得。我说『是块肥羊肉,只是烫得慌;玫瑰花可爱,刺大扎手。咱们未必降得住,正经拣个人聘了吧。』他只意思意思就丢开手了。你叫我有何法。

可见,在这一场风月游戏中,尤小妹始终不曾委身于任何人,她坚守了底线。她又是个言出必行的人,说改过,立马收拾身心重新安排自己的人生,断簪明志,苦等柳二郎,一往情深,憧憬美好未来。只是,一个女人一旦犯了「淫」字,就再难被世俗接受了,即便你悔过自新,社会对女人就是这么无情,柳湘莲亦不能免俗。

宁府的丫头曾骂贾蓉,

你只和我们闹,知道的说是顽,不知道的人,再遇见那脏心烂肺的爱多管闲事嚼舌头的人,吵嚷的那府里谁不这知道,谁不北地里嚼舌头说咱们这边乱账。

尤氏姐妹的风流韵事闹得沸沸扬扬,柳湘莲刚一回来,就从贾宝玉那儿获取了不利于三姐的信息,反应强烈,他对贾琏给订下的亲事极为不满,他说

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

柳湘莲立刻去找贾琏索要聘礼鸳鸯剑,尤小妹羞愤交加,耻情觉醒,不辩不争,见他反悔,便知是在贾府中得了消息,嫌弃自己,不屑为妻,于是,将一股雌锋隐在肘内,持剑出来便说

「你们不必出去再议,还你的定礼。」一面泪如雨下,左手将剑并鞘送与湘莲,右手回肘只往项上一横。可怜「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芳灵蕙性,渺渺冥冥,不知那边去了。

尤三姐是何等决绝!不解释不辩驳,一剑了事,可叹一片痴情等来如此结果。柳湘莲无福消受此等刚烈贤妻,黯然出家;尤小妹血溅鸳鸯剑,魂归太虚境。


柳湘莲为何伤害了尤三姐的爱?

为什么伤害了尤三姐的爱?

柳湘莲和尤三姐之间的情,无疑是悲剧。

尤三姐对柳湘莲有爱吗?

据她自己说是有的。她想嫁人,嫁的人就是柳湘莲。她看上柳湘莲还是在五年前,尤家老娘家里做生日,柳湘莲在那里串了一回戏,扮的是个小生,那扮相要多俊有多俊,就那么一回,尤三姐就爱上了他,从此,日思夜想,到得尤二姐从了贾琏后,她考虑到自已的亲事时,就把柳湘莲提了出来。

她决心嫁给柳湘莲,决定吃斋念佛,等他来了就嫁他,就算一百年不来,她也自己修行去,末了,还敲断了根玉簪发誓,一改从前的荒唐,竟然成了贞节烈女。柳湘莲悔婚,要把定情信物收回,尤三姐一怒之下,直接抹脖子,香消玉殒了。

在现代人眼里,这姑娘绝对是个有真情的,有几个人没有黑历史?还不允许人家改过了?平心而论,尤三姐这样的行为,在而今,真的不算什么,能一心待人,也算是可以了。

但是很可惜,她生活的时代,不允许。

柳湘莲为何要收回信物,悔这门亲?和她的名节,也和他自己的性格有关。

在很久之前,柳湘莲的择偶标准就是个绝色,凭他自己的外在条件,要娶个绝色的,也不算是要求太高。只是尤三姐虽是绝色,却名声不佳到了极点。她在宁府里,做的那些事情,除非封府,否则无人不知。

她进府第一天,就和贾蓉腻歪在一起,言语间说及贾珍,那是亲热得过了头,三个人打闹成团,丫头们都看不下去,劝他们收敛一些;

尤二姐嫁给了贾琏,贾珍也还时常过来,吃茶闲聊,上一桌酒后,尤二姐和尤老娘进房,只剩下贾珍和她挨肩擦脸,百般轻薄,丫头们全都躲走了,凭他两个自在取乐;

尤三姐在贾琏的外宅子里,常痛骂贾珍贾琏贾蓉三个,说他们骗了他们寡妇孤女,贾珍不轻易再来,她高兴了就让小厮去请,她打扮得出色之极,作出万人不及的浪态来,并以此为乐;

就算她真是有行无实,这些都不过是暧昧之举,可是也肯定是有那么点子事。世上的人,尤其是那些丫头婆子小厮,他们不会也不必要替主子遮挡,这尤三姐和尤二姐在宁府里的烂事,都传开了。柳湘莲除了向宝玉打听,他自然也会向其他人打听,这么一个没有名节的女子,他怎么会要?

再就是柳湘莲本身,他是世家子弟出身,家道沦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去串戏一来是为著自己的爱好,二来多半也是想体会下戏里当英雄的感觉,他要的是尊重,是清白,所以当薛蟠极尽侮辱他时,他老拳迭出,把薛蟠打得面目全非。他也容易冲动,得知贾琏给他说门好亲,要个信物,他没多想就送出去了,可是到后来打听清楚了尤三姐是个名声不佳的姑娘,他又后悔了,他还没有失去该有的委婉,前去和尤老娘见面,自称晚生,过后和贾琏说姑姑给定了亲,自己不好违拗,还请理解。他不得不伤害了尤三姐的爱,对于他来讲,男女之间,还是要你情我愿的才好。

他没想到尤三姐一气之下就抹脖子,所以,他最后也出了家(依通行本),也算是对三姐刚烈的一种回复。

尤三姐对湘莲应该是有情的,只是柳湘莲要的清白,她给不起。人与人的感情大抵如此,刚好遇见,刚好合适,总不是那么简单。(宛如清扬)


古时候对男女实行的是双重标准,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可以眠花宿柳,但是,女人却不可以,对女人要求的是贞洁,是从一而终。

柳湘莲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之中,自然也不能免俗。所以,当他听宝玉说尤三姐是珍大嫂子继母带来的小姨,就住在宁国府的时候,以他对宁国府和贾珍的了解,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湘莲听了,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宝玉听说,红了脸。湘莲自惭失言,连忙作揖说:「我该死胡说。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宝玉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

哪个漂亮姑娘要是落入贾珍和贾蓉这父子二人的手上,还能干干净净地逃脱干系,怎么可能?这是柳湘莲的观点,那么,他究竟有没有说错呢?我们来看看前面尤三姐说的一段话:

至次日,二姐另备了酒,贾琏也不出门,至午间特请他小妹过来,与他母亲上坐。尤三姐便知其意,酒过三巡,不用姐姐开口,先便滴泪泣道:「姐姐今日请我,自有一番大礼要说。但妹子不是那愚人,也不用絮絮叨叨提那从前丑事,我已尽知,说也无益。既如今姐姐也得了好处安身,妈也有了安身之处,我也要自寻归结去,方是正理。但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我如今改过守分,只要我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若凭你们拣择,虽是富比石崇,才过子建,貌比潘安的,我心里进不去,也白过了一世。」

尤三姐说什么?不提从前那丑事,我如今改过守分。原来尤三姐也确实如柳湘莲说的不干净的,只不过她不像尤二姐那样一条黑道走到底,她要改过自新、洗心革面了,去过安分守己的日子。

尤三姐错就错在她不该跟著母亲在宁国府长住,一旦在这里住下,就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即使她能做到守身如玉都不行,何况能不能做到真存疑。而她对柳湘莲的爱在柳湘莲眼里变成了「上赶著」,哪有女家反赶著男家呢?这在柳湘莲看来就更可疑了。

所以,在柳湘莲和尤三姐的事上,柳湘莲伤害尤三姐是果,因却在尤三姐自己,或者说在那个无情的社会。柳湘莲处于那样的环境中,换成谁也跳脱不了那样的认识。


柳湘莲之所以伤害尤三姐的爱,乃是源于诽谤和流言。

书中也没有说尤三姐如何,只是说:

尤三姐是 尤氏继母带来的女儿,尤二姐的妹妹。尤三姐模样儿风流标致,她又喜爱打扮得出色,自有一种万人 不及的风情体态。贾珍、贾琏、贾蓉等好色之徒,对 她颇为馋涎。但尤三姐不愿像姐姐那样遭人玩弄,她 用泼辣作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这会子花了几个臭钱,你们哥儿俩拿著我们姐儿两个权当粉头来取乐儿,你们就打错了算盘了.我也知道你那老婆太难缠,如今把我姐姐拐了来做二房……」

「天天挑拣穿吃,打了银的,又要金的,有了珠子,又要宝石,吃的肥鹅,又宰肥鸭.或不趁心,连桌一推,衣裳不如意,不论绫缎新整,便用剪刀剪碎,撕一条,骂一句……」

不过也不排除她行为不端,起码她跟贾珍贾敬贾琏调笑玩乐,毫不避嫌,纵然没有失身,也被揩油不少,毁了自己的名声。宁国府治家不严,关于尤氏姐妹更是各种说法都有,才有了「除了门口那两个石狮子,就没有干净的地方」。

后来因为尤三姐太过泼辣,贾珍他们恐「未必降得住」,所以「找个人聘了」。才想起了柳湘莲,柳湘莲年少时期曾跟尤三姐有过一面之缘,柳湘莲英俊潇洒,曾立誓要娶一个绝色女子为妻,而尤三姐貌美如花,贾琏为媒,将尤三姐聘于他,柳湘莲当时也答应了,只是后来听说了尤氏姐妹的风流韵事,因而悔婚,要索回定情信物鸳鸯剑,导致尤三姐自刎而亡。

尤三姐前期有点放荡,后来因为与柳湘莲的亲事而一心一意等待柳湘莲,变得刚烈,结果天不遂人意。

柳湘莲之前也是放荡不羁的,曾经经常眠花宿柳。尤三姐也是如此,但是社会却对女子如此苛刻。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