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新学期,石狮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日前出台。具体标准如何呢?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2018年春季新学期 石狮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幼儿园: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日托):省级示范幼儿园,2160元/生·学期;泉州市级示范幼儿园,1800元/生·学期;石狮市级示范幼儿园,1575元/生·学期;石狮市普通幼儿园,1260元/生·学期。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或按月收取的办法,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4个半月计算;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学和放假月份,下同)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在一个学年内保育教育费必须统一按月份或统一按学期收取,不得同时采取两种方法收取。

  二、小学—初中:

  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的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全免。

  三、高中:

  高中:课本费标准为,高一年130元/生·学期,高二年95元/生·学期,高三年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为18元/生·学期。学费标准为,一级达标校950元/生·学期,二级达标校850元/生·学期,三级达标校75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中学720元/生·学期。住宿费(普通)50元,学生公寓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中职: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全免。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

  五、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住宿费17元/生·天。伙食费,中学生21元/生·天,小学生18元/生·天。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春季新学期石狮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的详细介绍啦,家长们可以对照此表,放心缴费,不要再担心交了冤枉钱哦!

(闽南网 朱诗卉)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