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图/记者翁嫆琄摄)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呛吞曲棍球,败诉确定。(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3年多前的县市长选举中,召开记者会指控担任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段宜康还在为彰化县长魏明谷站台辅选时说,公开指称林沧敏诈领;段并在自己脸书上发文,说指控若不是事实,要公开吞一颗曲棍球。林沧敏起诉求偿,一、二审均判决段、魏2人败诉,须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移除脸书粉专文章。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0日判决段魏败诉确定。

本案发生于2014年11月12日,段宜康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并发布「瞎!连领据野山寨」「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为标题之新闻稿,而后公开指称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第二天,段在自己的脸书上发表内容为「昨天在教育委员会质询教育部长,要求追查国民党彰化县长候选人林沧敏,涉嫌诈领巨额补助款的弊案」的文章。

同年月15日,段宜康又在脸书上发文,指称「林沧敏以不实清册和单据向体委会和教育部诈领了540万元!」以及「以上陈述如果不是事实,段宜康就当众把一颗曲棍球吃了!」的文章。

随后段宜康在魏明谷竞选造势晚会中上台演说,又说了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等等言论。至于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记者会、造势晚会的内容,在报上刊登广告。更以相关内容制作影片,放置在竞选网页上,网页标题「段宜康赌吞曲棍球呛林沧敏涉弊诈领补助款」。

败选的林沧敏不满,起诉向段、魏2人求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并删除脸书文章。一审判决段魏2人败诉,须赔偿3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二审则加码,改判段魏2人须赔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0日驳回段魏2人上诉,全案确定。

段宜康祸不单行,除本件官司败诉确定外,先前因指称参选彰化县长的前台联立委黄文玲,与国民党参选人共用相同金主,遭黄起诉求偿,8日才被最高法院判决须赔偿20万元确定。黄文玲则放鞭炮庆祝,并要求段宜康吞曲棍球。
 

▼黄文玲放鞭炮庆祝并要段宜康吞曲棍球 。(图/记者唐咏絮摄)

▲▼段宜康判赔,黄文玲放鞭炮庆祝并要段宜康吞曲棍球           。(图/记者唐咏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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