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道存到高等法院出庭。(图/记者吴铭峰摄)

▲孙道存到高等法院出庭。(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太平洋电信前董事长、名媛孙芸芸的父亲孙道存,因与前财务长胡洪九掏空太电200余亿元,遭判刑3年定谳,至今已入狱服刑1年3月。他今日因伪证案件到高等法院出庭,已经69岁的他,走路仍未显老态。但他自称喉咙肿瘤,声音非常沙哑。一审获判无罪的他,这次仍否认犯罪,请求法官驳回检察官上诉。

本案检方起诉指出,孙道存在1986年后,就开始担任太电公司的总经理,2000年后转任太电董事长,对于公司转投资事项应非常清楚。但检方在太电掏空案中起诉孙道存、胡洪九等人后,在台北地院2005年间审理胡洪九涉案部分时,传唤孙道存以证人身分应讯。当时合议庭法官针对太电转投资的香港太丰行及海怡广场询问,孙道存在依法具结后,竟做出虚伪陈述,说完全不知道太丰行、海怡广场等公司的运作。结果律师出示孙道存到香港的开会纪录,这才戳破孙道存的谎言,检方因此依照「伪证罪」,对孙道存提起公诉。

孙道存一审获判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3日再度开庭审理。检方认为,孙道存身为太电公司17年的总经理、董事长,对公司营运应该非常清楚,不可能对公司重要的海外投资,完全不清楚。另外根据起诉卷证资料,孙道存领取的薪资一部分还来自太丰行,孙道存没理由不知道太丰行公司运作情形,所以具有伪证犯意,应该有罪。

至于孙道存则多次起立反驳。他以沙哑的声音表示,「检察官的上诉无理由,第一,我当时是依照记忆内容所回答问题,没有作伪证的故意。第二,我没有参与海外投资,那些都是胡洪九处理的业务,我也没有管理会计部、财务部,这都是胡洪九在管理的。第三,我当时被告知以证人身分应讯,但地院合议庭法官却都询问有关我自己的事情,没有告知我共同被告有『拒绝证言权』,所以我是『证人不适格』,当时应讯的内容,不应该用来当成起诉我犯罪的内容。」

全案于今日辩论终结,合议庭谕知1月31日宣判,孙道存被还押时,记者询问他「气管有没有好一点?」、「声音沙哑有没有改善?」、「对于无罪有没有信心?」孙道存全都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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