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教育、高中、学生上课、高中数学、高中生、教育、老师、教师、互动问答、举手发问、教室(图/记者林世文摄)

▲《教师法》修正加速淘汰不良教师。(资料照)

记者徐政璇/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10日三读《教师法》修正案,降低不适任教师解聘门槛,在不适任教师处置有大幅度修法,区分为涉及性别平等案、涉及儿少及体罚霸凌、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其他等4类,并降低部分解聘门槛,预料修法通过后,将加速汰除不适任教师。

根据修法内容,涉及儿少、性平、体罚或霸凌等不适任案件,教评会需增聘校外专家担任教评会外部委员,教师比例少于二分之一;若是教学不力、不能胜任等状况,则维持现行教师比例二分之一。

法案修正,处理儿少、体罚或霸凌类型的不适任案件,将降低教评会表决门槛,调整为教评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处理性平案件时,需教评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适任态样触犯情节较轻者,应予解聘,且应议决1年至4年不得聘任为教师。

法案也修正,教师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经教评会委员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可解聘或不续聘;专审会委员人数增加为11人到19人,增加儿童及少年福利学者专家。

▼立法院会 。(图/记者屠惠刚摄)

▲▼立法院会 中华民国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图/记者屠惠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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