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胡照鑫/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17)日针对落实广电媒体自律及事实查证执行现况听取报告,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上周五已经邀集广电新闻业者、学者专家及公民团体召开座谈会,委员会了解相关建议后,决议请媒体相关公会修改自律规范,应完整涵盖事实查证具备的要向及操作流程,未来NCC也会将办理情形列为换照评鉴的重要参考。

NCC表示,制播新闻的卫星频道应依规定建立自律规范机制,并在每年四月、十月定期申报执行自律机制的情形,目前15个新闻频道及38个有制播新闻及地方的频道,都已经成立自律组织,营运计划也需要载明内部控管机制,包含新闻编采守则等,经查新闻频道引用网路讯息及事实查证之自律规范多有原则性内容。

由于近期假新闻流传情形日益加剧,NCC本月12日邀集广电新闻业者、专家学者及公民团体召开「如何落实新闻事实查证及内控问责机制,维护民众信赖感」座谈会,目前为落实查证工作,业者虽订有自律规范及相关审核机制,但仍有改善空间,未来可以透过产业、学界、公民团体及政府多方共同合作努力,借由了解国外优质媒体规范,重新检视盘点业者自律规范内容,并深化查证内控机制,改善当前言论流通的品质。

NCC强调,如何设置暨改善广电业者查核及自律机制,是NCC依法监理的重要项目,会议中台湾事实查核中心及新闻公害防治基金会代表也提出相关建议,包括合理查证及平衡报导不可因时效而偏废;查证是新闻报导的基本原则,虽然时间紧迫,但仍应向当事人求证才播出。若没有查证就报导,业者即应负担其后果。还有对于外电查证困难部分,可透过多比较不同外电来进行查证。

学者专家代表胡元辉检视业者目前所订的事实查证自律规范后认为,多半是原则性,许多核心问题仍未处理,因此建议自律规范应具备原则宣誓、证机制具体化、提报机制、呈现机制、更完整的更正机制应等5项内容。

NCC表示,针对专家学者及公民团体给予业者之建议,委员会同意将请中华民国电视学会及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将国外新闻媒体在新闻查证的自律作法提供给会员参考,并借以修改公学会的自律规范;同时应完整涵盖事实查证具备之要项与操作流程,作为个别业者进一步修正自律规范的准据。

 

新闻照来源:CNEWS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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