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国中、高中、女学生、卖淫、制服、嫖客。(图/翻摄pakutaso网站)

▲就读高中的小美在老师追问下,才说出和何姓家教发生性关系的事。(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案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何姓男子自2017年4月中旬起担任朋友女儿小美(化名)的家教,却趁著送对方回家的机会发生5次性行为,一审被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不过,二审合议庭虽然改判1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考量到他同意赔偿54万元并达成和解,最后逆转宣告缓刑5年,确定免关。

判决书中指出,何男与小美的父亲是朋友,2017年4月起开始担任家教指导就读高中的小美课业,他明知道女方当时还未满16岁,竟然趁著课程结束开车送人返家的机会,在车内、摩铁等地点发生5次性行为,后来是被学校同学察觉有异,老师进一步追问才揭发整起事件。

▲▼ 学生,念书,课后辅导。(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小美的父亲请好友何男担任女儿家教,没想到却发生这样的事。(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何男到案后坦承犯行,一审被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但检方认为刑期过轻,于是上诉。二审高雄地院合议庭认为,何男明知小美心智及性观念尚未成熟,思虑不周全,仍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发生性关系,对少女的人格及身心发展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考量到这一点,量刑确实太轻,因此改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不过,小美及其父母在审理过程中表明,希望能保住何男的工作,不要让他入监服刑,也同意以分期的方式偿还调解金额,请法官给予缓刑,让他有重新改过的机会。考量到双方事后已经达成和解,何男也愿意赔偿小美一家54万元,且已经开始付款,最后逆转宣告缓刑5年,期间须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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