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机场排班计程车,松山机场,计程车,司机,Uber,血汗。(图/记者汤兴汉摄)

▲运将从桃园芦竹载客到新北五股,500元车资竟被嫌贵,还被乘客饱拳一顿,眼眶闭锁性骨折伤势严重。(示意图/记者汤兴汉摄,与本文当事者无关)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刘姓男子2017年从桃园市芦竹搭乘计程车前往新北市五股区,抵达目的地后,刘男先是嫌600元车资贵,将价格杀到500元,而后又呕吐在车上,还出拳爆打潘姓运将,导致对方脑震荡、右眼眶闭锁性骨折,伤势严重,除此之外,刘男还出手夺取潘男的钥匙,行径恶劣。新北地院审理后,依伤害罪判刘男有期徒刑3个月,另依强制罪判处拘役30天。

根据判决书,刘男2017年12月3日凌晨3时许,从桃园市政府警察局芦竹分局南崁派出所对面,搭乘潘姓运将驾驶的计程车要前往新北市五股区,抵达目的地后,刘男得知车资是600元相当不满,硬是砍价到500元,要付款时,刘男竟然徒手殴打潘姓运将,而后又在后座吐了一地,逼的对方赶紧下车躲避,但他仍不罢休下车追打,对潘男拳打脚踢,导致对方脑震荡、后脑瘀青、右眼眶闭锁性骨折,最后还拔走潘男的车钥匙,直到看见对方报警,他才将钥匙丢回计程车副驾驶座上。

家庭、暴力、打架、吵架、巴掌、耳光、虐待(图/CFP)

▲载客却碰上暴力乘客,运将下车奔逃,不料对方也下车追打,还拔走计程车钥匙。(图/CFP)

刘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打人,但否认有出手拔车钥匙,辩称「如果潘男被我打得那么严重,我何必再拔他的车钥匙,我也没有时间去拔车钥匙」,但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并比对潘男的证述后,不采信他的说词。

法官认为,刘男有2度伤害遭到法院判刑的纪录,却仍不知警惕,从素行纪录来看,他有任意伤害他人的惯犯倾向,另外他才30多岁体型壮硕,与近60岁的潘姓运将也根本不认识,案发时,刘男从桃园搭计程车到新北,路途遥远,还在车内呕吐,潘姓运将只收取500元车资,已经低于行情,并无做错任何事情,刘男却无端攻击他人,还下车追打、拔钥匙,可见其犯罪动机及手段恶劣。

另外,潘姓运将被殴打后伤势严重,其中眼睛甚至被打到骨折,攻击眼部危险性甚高,不仅造成潘男身心痛苦,伤势也将对他工作造成影响,损害并不轻,且刘男在警询及侦查时否认全部犯行,直到审理时,自知事证明确才承认伤害,但仍否认强制犯行,从案发至今均未赔偿告诉人所受损害,犯后态度难以认定良好,因此法官依伤害罪判刘男有期徒刑3个月,另依强制罪判处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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