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议长李全教。(图/记者林悦摄)

▲前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请求解除限制出境,再遭驳回。(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台南县议长李全教因涉及多起案件,自2015年4月起即遭限制出境等处分。但他多次以在大陆福建地区购买房产后,需要过户等理由,向台南高分院声请解除限制出境,遭到驳回。李全教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宣称自己在台湾有90笔不动产、总价超过2亿6千万元,不会落跑,但仍被最高法院在1日驳回抗告确定。

李全教涉及议长贿选案,被控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台南高分院更一审去年中宣判,改判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维持一审原判,李全教不服,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中。而他因本案当时遭到羁押,之后具保1500万元,并被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

李全教这次声请解禁的事由,主张自己于2012年间在大陆地区福建省平潭地区购买预售屋,房屋盖好后,对方通知李全教应持有效台胞证办理过户,李全教因此声请解禁。但台南高分院也因此驳回2次。李全教为此奔走,大陆相关单位同意将过户期限展延,因此李全教又再以过户为由,提出声请。

此外,李全教也主张,自己在台湾还有高龄父母,还想进校奉养。另外他在台湾的不动产达到90笔,总计达2亿6千8百余万元,不可能落跑,放弃在台资产,并愿意提高担保金,请求台南高分院解禁。但台南高分院审理后,认为过户的事情可以找他人代办,不一定要亲自前往办理;另外李全教犯下的案件仍属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仍有逃亡之虞,所以不准解禁。

李全教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1日仍驳回抗告,全案确定。李全教除了以大陆房屋过户为由外,先前也说要率团赴大陆商谈虱目鱼契作,请求解禁,但也遭驳。总计他至今共6次声请解禁,从未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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