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室。法拍室。(图/记者杨佩琪摄)

▲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因盗卖法拍案遭起诉,判刑1年8个月。(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执行科书记官骆俊勋,被控为求「消化」大量案件,伪造印鉴,制作假法拍,再企图以假标单结案,盗卖法拍屋。台北地检署日前将骆男依伪造公文书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31日宣判,骆男被判1年8月,缓刑4年,需易服劳务50小时,并缴交公库10万元,全案可上诉。

案件曝光,起因于依规定,法拍开标须由司法事务官主持,骆俊勋却自己站上台,开标盗卖位在台北市大安区精华地段,一市价6000多万元88坪大房产。现场有2人参与竞标,突然出现第3人,现场吵翻了天,引来民事执行事务的李英豪庭长关注。

而该件房产,债权金7500多万,原定2017年6月第一拍,底价4800万元,之后停拍,骆俊勋却擅自盗用司法事务官印鉴,制作假的鉴价文件,以及4次拍卖通知,应付债权银行。

实际上该案件不仅从没公告过,2018年11月28日,骆俊勋违法主持拍卖,将伪造的标单夹带入标柜,最后以3169万,相当于半价,同意由一李姓投标人得标。吊诡的是,该案既然没有公告过,却出现包括李姓投标人在内,一共3名投标人。

2018年12月,北院清查发现骆俊勋有大量积案异状,决定暂停其电脑登录权限,为核发权利移转证书给李姓投标人,骆俊勋干脆盗用同事的电脑列印证书,事迹败露。

因担心事迹迟早败露,骆俊勋自己像主管坦承犯案。检方追查,骆俊勋自2015年10月起,为照顾住院的妻子,无法像其他书记官一样经常加班处理案件,导致积案大增,加上大安区该笔案件拖了很久,债权银行持续不断「关心」,才会铤而走险。至于现场出现的投标人,实为银行找来的熟客户,与骆俊勋并未有任何联系,因此以伪造公文书罪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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