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外观▼。(图/记者屠惠刚摄)

▲台东地院法官郭玉林,将判决书当脸书写,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将他送监察院审查。(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东地院法官郭玉林,把自己与同院法官吴俐臻因宿舍种菜的私人纠纷写进判决书中,还报警要逮捕在法院宿舍种菜的吴父;另外他也在判决书中,讽刺参审制、观审制浪费司法资源,遭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议处。法评会在30日做出决议,决议将郭玉林送监察院审查,并建议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其他公职,或其他较重的处分。

媒体在4月间做出报导,指称台东地院2名法官长期不睦。民事庭的法官郭玉林,看不惯女法官吴俐臻的父亲把宿舍旁的庭院辟建菜园,用公家自来水浇花种菜,竟然报警抓女法官父亲,更离谱的是,郭法官还气到在其他案件的判决书中,怒批女法官及其父行为,还宣称对方拿锄头、镰刀及偷拍他,造成法官人身安危受到威胁,被批评是「判决书当脸书写」。

而郭玉林滥用判决书的案例还不只一件,他还评论司法院的国民法官制度及台东地院工作分配,行为相当脱序。而郭玉林在判决书中批评吴俐臻的事件爆发后,台东地院随即具状请求「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法评会也在30日做出决议,决议将郭玉林送监察院审查,并建议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其他公职,或其他较重的处分。

法评会经过调查后,认定郭玉林撰写判决书失序的情况,除了法官宿舍争议事件外,还对法院参审模拟法庭直指无益、耗费司法资源;另外也暗讽观审制模拟法庭滥用司法资源;以及在3份判决中中,任意指摘刑事庭法官采用证据不当、违法羁押等与各该判决无关之内容。总计共6份判决书失当。

法评会认为,郭玉林无端前后反复6次故意于判决书中置入与本案无关事项,以判决书公器作为个人抒发与本案不相关意念之工具,忽略人民有要求国家司法廉正中立之基本权利,其行为已形成行为惯性,事后犹辩称为法律见解,毫不知错误与悔改,有惩戒必要。故依《法官法》规定,将郭玉林送监察院审查,并建议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其他公职,或其他较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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