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强奸。(图/CFP)

▲女童遭逼口交。此为示意图。(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东潘姓男子去年开车上路,发现未满14岁的女童与弟弟在路旁游玩。潘男谎称问路,将女童诱骗到车内性侵。潘男被逮后,女童哭求「我想关他1000年」。一审台东地院将潘男判刑7年半,二审花莲高分院痛斥他犯行重大、造成女童身心受创,改加重判刑9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7年9月23日下午3时许,潘男驾驶小货车在路上随机找寻作案目标。途经一处小学附近,刚好遇见被害女童与弟弟等4名孩童在路边游玩,潘男见有机可乘,谎称问路,要在场的4名小孩骑脚踏车带路,并将被害女童带进货车。一伙人经过学校、香肠摊等处,潘男支开其他3名男孩,独留女童带路。

车子一路开到偏僻的产业道路,潘男见四下无人,随即露出面目,将副驾驶座放平,拉开女童衣服抚摸、亲吻。女童虽极力反抗,但潘男作势殴打,女童畏惧,只能任由潘男脱下她衣裤。但潘男因紧张而不能勃起,更因为流汗,滑落座椅,不举的潘男最后改逼迫女童口交得逞。女童被侵犯后,在校出现退缩反应,校方察觉有异,经过追问后才赫然发觉本案,报警处理,逮捕潘男。被害女童在侦查期间大哭,要求「我想关他1000年!」潘男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罪」,提起公诉。

一审台东地院将潘男判刑7年6月,案经上诉,二审花莲高分院审理后,痛斥潘男犯行重大、造成女童身心受创,考量他为满足私欲,竟漠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罔顾被被害人年幼、涉世不深,仍强逞淫欲,对被害人造成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恐严重影响被害人未来的身心与人格健全发展,应给予强烈谴责,二审因此改重判他有期徒刑9年。案件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5日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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