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兰震撼的谬误
洪兰震撼的谬误
洪兰的文章「教堂中震撼的历史课」,刊载在联合报,连结如下: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8735326.shtml
文章中如此说:我开始去附近的教堂走一走,发现每一座教堂里面几乎都有殉道者、烈士的墓或碑,有一个教堂内甚至有个石棺上刻著「他在此被砍头(be headed),为我主牺牲」。当为国家牺牲是件光荣的事,被自己后世子孙崇拜时,人就不会贪生怕死。
洪兰把「为我主牺牲」直接等同于「为国家牺牲」,然后就一连串的叙述,为国家牺牲可以如何如何…。她是个文字名人,但却是人文不明,西方的「我主」,既不是国家,也不是君王,而是基督。为基督牺牲,求的是上帝国度的到来,让上帝的仁慈公义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然而洪兰却将「为我主牺牲」直接嫁接到「为国家牺牲」。
她的主观意识里把国家民族当成至高无上的价值,然而连中国的先秦儒家文化都不是如此,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在孟子的观点,怎样也没有「为国家牺牲」的观念,而是君王需为百姓著想。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孟子等等人士,到各国去宣扬他们的理念,孔子没有为鲁国效忠,没有为鲁国牺牲,孟子也没有效忠邹国,没有为邹国牺牲,其他知名人士也没有为他们的国家牺牲。
洪兰的奴性思想中,不知不觉地把基督教的精神改成爱国情操,她自己是不自觉的。
此文章还说,「品味是要培养的,好习惯也是要教的,若从小就接触到美的东西,长大后怎会去夜店找满足呢?」这又犯了严重谬误,她认为小时候接触到美的东西,长大就自然不会去夜店,事情有这么简单吗?有研究证据显示,小时候接触到美的东西,长大后就不去夜店,两者具有相关性吗?
台湾有洪兰这样的学者,论述胡诌,逻辑杂乱,却深得媒体宠爱,经常给予版面胡说八道,台湾不乱才怪。之前她翻译的书被批是不懂英文硬翻,但显然她没有察觉到自己的问题,继续写她自以为是的话。
或许这是她的言论自由,但盼望一般民众看出她的荒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