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2千元放火烧老板一家!油漆工害2命装傻…判死须赔840万。(图/东森新闻)

▲少2千元放火烧老板一家!油漆工死刑判决遭撤销发回。(图/东森新闻)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中市光复路某设计公司透天厝,2016年底遭人纵火,当场烧死公司何氏家族2人,另外何家1名长者也因火灾引起并发症而死。检警查出纵火者是先前在设计公司担任油漆工的男子李昆霖,他不满设计公司少算工资2千元,愤而纵火。一二审均将他判处死刑,上诉第三审后,最高法院29日认死刑判决有疑义,撤销发回更审。

判决指出,李昆霖(51岁)原本受雇于该设计公司担任油漆工,却在工地饮酒遭何姓老板告诫而辞职。2016年11月10日晚间,何姓老板与李昆霖在公司内结算工资,李昆霖认为工资少算2000元而与何姓老板起口角,最后李男拿了2万3千元离开,又到对面小吃店喝酒。同日晚间李男打算搭车回高雄,但因身上酒味过重,接连遭两家客运拒载,在客运站吵闹遭警方带回派出所。

李男心中积怨不满,离开派出所后,凌晨1时多到设计公司楼下泼洒松香水、油漆等易燃液体后纵火,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李男见起火后离开现场。何姓老板的大伯和父亲逃生不及命丧火窟,阿公当时虽由看护以轮椅推离火场,幸免于难,但因火灾烧伤后,并发旧疾,18日后死亡。检警单位过滤监视器画面后,逮捕李男,检方依杀人罪嫌对他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李男一开始否认犯案,辩称自己有夜间运动习惯,当时只是经过,并未纵火。但检警提出监视器画面,发现李男在火警发生前手持点燃的香烟出现骑楼,离开后1分钟后就起火,且李男纵火后还回头观看,见现场冒出大火,才从容步行离开。法院因此认定他纵火,成立杀人罪,一二审法院均将他判处死刑。

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男穿著的夹脚拖上有验出其他可燃液体,与现场起火的油漆类物品不尽相同;另外二审判决引用中央警察大学沈胜昂教授出具之鉴定报告书,认定李男不具教化可能性而判处死刑,最高法院认为应该以鉴定人的身分,传唤沈胜昂教授当庭接受诘问。而由于李男在案发当天下午2、3点起,到晚间9点都在喝酒,最高法院认为他犯案时,是否因受酒类影响而陷入精神障碍情状?也有必要厘清,故全案撤销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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