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照顾生病父亲,致养的毛小孩遭饿死,桃园地检署调查认为,非故意所以不起诉。(图/ET资料照)

▲男子为照顾生病父亲,致养的毛小孩遭饿死,桃园地检署调查认为,非故意所以不起诉。(图/ET资料照)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32岁的范姓男子为照顾生病父亲,将毛小孩放在家中,并预留饲料和饮水,未料毛小孩却饿死,被前来收租的房东发现,范男因此涉嫌违反《动物保护法》为警方送办。桃园地检署调查后,发现范父当时住院治疗,范男不是故意害死毛小孩,予以不起诉处分,但过失致犬只死亡,建由行政机关裁处。

检警调查指出,在龟山区租屋的32岁范姓男子,去年3月间因房租迟迟未缴,周姓房东前往催缴时,打开房门察看,赫见客厅狗笼里有1只死亡多日的小狗尸体,且屋内脏乱不堪,因而报警究办,并由警方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移送侦办。

范男向检方供称,当时因需照顾肺炎住院的父亲才2周未回家,不过他有准备2至3周的饲料和饮水,让小狗可以自行食用,并非故意害死牠;桃园地检署根据现场照片认定范男确实有提供饮食,并未有虐待或伤害小狗之情,且范父的病历资料确实在该段期间在院治疗中,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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