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长怒骂空姐「妳给我滚」惹官司,桃园检方认为,用辞粗鲁但未构成公然侮辱。

▲机长怒骂空姐「妳给我滚」惹官司,桃园检方认为,用辞粗鲁但未构成公然侮辱。(图/ET资料照)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一名陈姓机长和陈姓空姐于争执中,为避免扩大冲突,当乘客前怒骂空姐「妳给我滚!」言语,引发空姐不满提告,桃园地检署认为机长用辞粗鲁,有失风范,虽造成空姐不快,但难认足以贬损他人之人格评价,因此,未构成公然侮辱,今予以不起诉处分。

陈姓空姐向检方提告指称,她在前年11月21日、由纽约飞往台北途中,于执行勤务时,因机长坐商务舱按服务铃点餐而私下抱怨,经机长获悉后,竟把她叫到商务舱,当著3名美籍乘客面前辱骂「你X妈的什么东西、我不能按服务铃吃东西喔?」、「你去叫你们的事务长来,你给我滚」、「你X妈的,最好有吓到发抖」等语,因此让她自觉名誉受损而提告。

检方调查过程,陈姓机长表示,当天是请陈姓空姐来解释,为何他不能按服务铃点餐,由于双方发生口角,他因此请来机上的陈姓事务长,事务长试图安抚双方情绪,他因见空姐并无道歉之意,为避免扩大冲突,有说了一句「你给我滚」,但否认口出秽言,而陈姓事务长出庭作证时,也称未听到机长骂脏话。

桃园地检署认为,陈姓机长身为机长叫空服员「滚」,用辞粗鲁有失机长风范,并造成空姐心中不快,惟该用语在客观上尚难认足以贬损他人之人格评价,今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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