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客诈领补助款遭诉
▲桃园客运于2016年间利用购买低底盘公车,向厂商谋议以议价金额虚报为3亿7600万元,平均每辆公车高出市价10至25万不等之购车契约,向公路总局诈领1244万多元补助款。(图/资料照片)

桃园客运于2016年间利用购买低底盘公车,向厂商谋议以议价金额虚报为3亿7600万元,平均每辆公车高出市价10至25万不等之购车契约,向公路总局诈领1244万多元补助款;桃检11日侦结将董事长吴运丰等11人,依诈欺罪嫌提起公诉。

桃检调查,桃园客运公司因应公路总局客运车辆汰旧换新补助购车计划,2016年11月22日早上11时在公司会议室举办议价会议,由国内各家大客车公司做简报,桃客公司高龄87岁董事长吴运丰等多位主要干部都出席议价会议;议价会议后因云从龙公司提出报价较低,吴运丰决定以3亿5625万元向云从龙采购10辆大客车与75辆低底盘公车。

吴运丰考量公路总局核发的购车补助款,是按照客运业者实际购车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为争取较高额度的购车补助,遂与云从龙公司63岁杨姓负责人与该公司采购62岁蔡姓女子谋议,由杨指示蔡女以每辆高出市价10至25万元的3亿7600万元购车契约,虚增车辆单价后。交予桃园客运车辆采购张姓业务承办人。

桃检查出,吴为掩饰价差,另用桃客名义与云从龙签立虚伪车体广告租约、协议书,借此营造云从龙有花钱委托桃客播广告,以2075万7500元委托桃园客运公司播送广告的假象,依该不实金额车体广告租赁契约开立金额不等发票,交于云从龙公司蔡姓采购,但桃园客运实际给付购车款项,则将车体广告租赁费用自购车价金内扣除。

桃客业务部管理组张姓副组长于2016年12月2日、12月26日,分别制作桃客公司内部签呈,检附「载有真实购车金额的议价纪录」、「载有不实购车金额的购车契约」、「不实车体广告租赁契约及协议书」等文件逐级上呈申请用印,经修车厂曾姓厂长批准后,桃客将文件发函桃园市政府交通局,再由交通局向交通部公路总局申请补助,总计诈得1244万3792元之购车补助款。

桃检今日侦结,认定吴运丰等11人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明知为不实事项而填制会计凭证罪嫌、3人以上共犯诈欺取财罪嫌,依诈欺罪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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