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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皆知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以图画记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书体沿革流变,书法艺术异采迷人。从甲骨文、金文演变而为大篆、小篆、隶书,至东汉、魏、晋的草书、楷书、行书诸体,书法一直散发着独特的艺术魅力。

  书法是高度个性化的艺术,在书法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书法家当属王羲之, 人称“书圣”。王羲之的行书《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其子王献之的《洛神赋》字法端劲,所创“破体”与“一笔书”为书法史一大贡献。

  书法艺术的背景是中国传统文化。书法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传统文化是书法赖以生存、发展的背景。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汉代以来的书法理论,具有自己的系统性、完整性与条理性。与其他文艺理论一样,书法理论既包括书法本身的技法理论,又包含其美学理论,而在这些理论中又无不闪耀着中国古代文人的智慧光芒。近年来金开诚先生持续关注中国书法和传统文化的研究,发表了有其独特见解的书法理论文章,今天摘录金先生的一篇文章,随他通过书法艺术看到传统文化的种种精神与实质。

  我国的书法艺术源远流长。事实上,当中国文化开始以书面形式积累、传承时,也便有了书法艺术的萌芽。在其后的发展中,书法艺术不仅成为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还和整个传统文化一起延绵发展,同步相应。因此,通过书法艺术可以看到传统文化的种种精神与实质。

  文字只是记录语言的工具,而文字本身又不过是由笔画、线条组成的符号。然而我国历代的书法家却能以汉字为材料,通过丰富多彩的想象与加工,使之成为艺术形象,从而创造出一种完全土生土长、高度民族化的造型艺术来。由于中国人民对美的执著追求和卓越的创造能力,所以整个书法艺术无论在历史的发展上,还是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空间展布上,都表现出千姿百态、争奇斗艳,既有深刻传承又有飞跃创新的局面。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乃是传统文化中最为生动活跃的组成部分之一,它突出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生机和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充实与更新。

  《王羲之行书兰亭序》卷(传唐褚遂良摹本)

  世人皆知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人们往往直觉地认为这是由于文明古国历史悠久的缘故,却不能充分注意历代人民对文化创造的自觉而顽强的追求。书法是高度个性化的艺术,“笔为心画”,人人都有独特的风格,因此在显示个人的创造追求方面具有极大的鲜明度。而且,这种在文化创造方面高度自觉的个性化追求,至迟在汉代“八分”书流行的阶段已有了充分的表现。因为大量“八分”名碑尽管在书写中都遵循了扁方横势、逆入顺出、波磔扬厉、“燕不双飞”等模式要求,却仍然姿彩纷呈,各有风致。

  由此以后,在各体书法的写作中,对艺术创造与艺术个性的自觉追求更是蔚成风气并且日益加深。所以中国书法虽然概括说来只有篆隶正草四体,但每种字体却都有难以计数的风格与流派,各自争奇斗艳,蔚为大观。虽然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封建科举的功令限制,在南宋以下出现过千人一面、整齐如算珠的“馆阁书法”,但这种书法即使在封建时代也几乎遭到所有书法艺术家与理论家的一致批判。这一事实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祖国文化的发展中确有某种去芜存精的内在机能。因此尽管由于种种原因而泥沙俱下,但其精华部分却也日积月累,终于使传统文化在整体上变得博大精深。

  沈度馆阁体楷书《谦益斋铭页》书法作品

  在书法艺术的审美中,诸如艺术辩证法的深刻运用,气、韵、境、趣等中国特有的审美范畴的建立,书品与人品的统一,多种文化素养的陶冶,等等,都标志着书法艺术与整个传统文化的密切联系,但因篇幅所限,本文只拟重点剖析一个问题,即在历代书法创作与理论中有着鲜明表现的“以力为美”的倾向。

  近人胡小石先生说:“凡用笔作出之线条,必须有血肉,有感情。易言之,即须有丰富之弹力。刚而非石,柔而非泥。取譬以明之,即须如钟表中常运之发条,不可如汤锅中烂煮之面条。”这段话生动明白之极,却不只是胡先生个人的见解,而是透彻地再现了历代书法中占有主导地位和普遍意义的经验总结。早在传为秦相李斯的书论中已经强调:“凡书,非但裹结流快,终借笔力遒劲。”又传为晋代卫夫人的名作《笔阵图》中也说:“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书圣王羲之的书法流美绝伦,然而梁武帝却说:“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这一评论且为后世视为定说。如唐代欧阳询书,《新唐书》本传称其“初效王羲之书,后险劲过之”;褚遂良书,魏征称其“下笔遒劲,甚得王逸少体”。至于魏碑及颜真卿、柳公权之书,则更以刚健遒劲著称。由此可见,书法艺术不论形象、风格如何变化,均须以笔画富有内劲为第一要义。

  王羲之《唐怀仁集圣教序》书法作品局部

  但是,书法艺术“以力为美”并不是指写字要用巨大的力气,更不是指张牙舞爪,霸气逼人;而是指书法的线条与形象要有内在的劲力与活力。它的来源主要靠实践的功力与火候,这就叫“力由功来”。传统书法理论强调笔画要圆满可观,要“肥而不肿,瘦而不削”;反对“任笔为画,因墨成字”;要求“万毫齐力”“墨到之处皆有笔在”。由此可见,“以力为美”归根到底是要求在笔墨的运用上达到高度的艺术准确性,而这种境界若不靠深厚的功力是无法达到的;书法的“力”是练功练出来的,而不是使劲使出来的。

  书法艺术“以力为美”“力由功来”,体现了传统文化中一些更为内在而深刻的因素。传统文化的创造有无数品种与样式,而无论哪一种真创造都必然出于真功夫。所以中国人从做学问、创事业、练本事乃至养身体,都把“功到自然成”持为信念,同时也是力求达到的理想境界;而“功”也便成了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对一切文化创造起着引导与保证的作用。

  “功”的产生只有靠勤学苦练,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劝学”的诗文格言特别多,而“劝学”又总离不开由勤学苦练以积成深厚的功力,这正鲜明地反映了中国人民勤劳勇敢的气质。同时,中国人又历来强调“学无止境”,这也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文化创造要求是始终蓬勃而永无休止的,这是蕴含在传统文化中最为可贵的精神之一。

  正文/何兹全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传统文化六讲》

  作者:金开诚

  编者:金舒年、徐令缘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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