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之鼎/台北报导

许多人出国都喜欢大买伴手礼回台,日前有网路谣言指出若带零食超过6公斤就违法会遭到销毁,关务署特别出面澄清,国外带回的零食单一品项才不能超过六公斤,而非总重量。

现值暑假正是旅游旺季,像是国人爱去的日本、韩国等地,都免不了带回大把的伴手礼,而加上一些精美的包装要超过六公斤其实非常简单,关务署日前特地发出澄清稿表示:「 有关民众误解出国扫货『有限量』零食逾6公斤恐被销毁,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第3项规定,输入同法第30条第1项产品非供贩卖,且其金额、数量符合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或经中央主管机关专案核准者,得免申请查验。」

「另依据卫生福利部104年11月5日部授食字第1041303340号公告,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含锭状、胶囊状食品)供个人自用,价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内者,得免申请输入查验。依据上开卫生福利部公告,进口货物及入境旅客输入前开物品,系以单ㄧ品项(非总重量)6公斤为上限;倘超过上述限额,应向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输入许可。」意思也就是非单种类商品超过六公斤就好,总重量仅需依航空公司规定就可以,因此只要不是单一品项买太多,民众依然可以放心买个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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