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团法人及非营利社团法人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许可及管理办法》规定,由政府立案的合法协会可悬挂附有移民署认证字号之招牌,但不得以照片、影片或其他形式刊登广告。 (初声/涂苇慈摄)

打著「清纯」、「乖巧」等字眼,非法跨国(境)婚姻媒合团体(后简称「非法跨国婚媒」,俗称仲介)的网站上,各国女性照片映入眼帘,吸引欲透过跨国婚媒寻找配偶的台湾人。事实上,公开刊登女性照片于网站上已触法,但主管机关无法制止非法广告蔓延,让遵守法律、默默耕耘数十年的合法跨国(境)婚姻媒合团体(后简称「合法跨国婚媒」),被非法跨国婚媒占据多数媒合机会。而非法跨国婚媒频繁引起争议,不但拖累合法跨国婚媒,须背负诈骗的质疑和负评,更让许多受媒合当事人走上没有保障的寻伴之路。

婚姻媒合流程(初声/徐佳渝制作)

别为爱冲「婚」了头 非法婚仲资讯不明藏危机

在台湾,已过适婚年龄却未能成婚的男子,常基于成家与传宗接代等理由,寻求婚姻媒合管道。从事服务业、年近四十岁的杨佳文,为了达成家人所盼,选择透过跨国境婚姻媒合谋求终身大事。他透过网路搜寻,找到一家以女性照片与直播宣传、专替客户办理越南婚姻媒合的仲介,就此踏上寻伴的旅途。然而,杨佳文万万没料到,他即将经历一场注定以失败收场的婚姻骗局。

「一开始我跟他说要跟他签合约,他也说好没问题,他也说他是个合法协会。等到拿到我所有的个人资料之后,他才一句话说我们是做口碑的,我们不签合约。」杨佳文表示,在与婚姻仲介沟通过程中,对方一再出尔反尔,先是口头承诺会替他严格筛选相亲对象,若媒合发生争议将提供全额赔偿,却在他要求订定合约时转变态度拒绝签署,改口自称是「正在准备合法立案」的媒合协会,甚至试图冒用杨佳文的个人资料向政府申请立案,「他是一个老狐狸,他一直讲说他的客人每个都娶得非常好,因为他会严格把关。」前后不一的言行虽使杨佳文心生怀疑,但因对方连哄带骗的话术,让他继续进行媒合流程。

杨佳文诉说自己受非法仲介诈财的经过,并表示自己对跨国婚姻媒合已心生畏惧。 (初声/刘信秀摄)

杨佳文表示自己直至入境越南相亲,意外发现仲介隐瞒女方已有伴侣的事实后,才确信他已受骗。「(相亲的)女孩子一开始我也没有勉强她,我也会请翻译跟她讲,可是翻译也是他们(非法跨国婚媒)的人啊,他想要赚你钱,就算今天女生不喜欢你,他也会说女生喜欢你。」杨佳文气愤控诉,女方在婚礼当天用中文羞辱自己,称他「又老又胖又丑」,然仲介方却假藉「异国文化」、「开玩笑」之名规避责任。

杨佳文也提及,起初与仲介协调媒合费用约为新台币28万元,在他三次前往越南办理成婚手续的过程中,仲介却逐次增加收费项目,最终支付金额高达60万新台币。在他决定放弃媒合、打算向仲介申请赔偿时,见其言词闪烁、程序拖沓,才知自己为这段婚姻所投注的金钱,早已付诸流水。非法跨国婚姻仲介的种种荒诞行径,让杨佳文决定寻求法律途径,对其提起告诉。

事实上,类似杨佳文的案例层出不穷。若民众上网搜寻跨国婚媒资讯,通常会找到未遵循规定立案的非法仲介,他们并未向政府申请成正式跨国婚姻媒合协会。而通过合法立案的婚媒协会,全台不过34家。

费用程序透明化 合法婚媒有保障

全台34家合法的跨国婚姻媒合协会,皆为核准成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协会须备妥「收费项目一览表」、「工作人员名册」等多项文件,向移民署申请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许可,并经书面审查、获发许可证,才能成为移民署正式公告的「许可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团体」。

台湾合法跨国婚媒协会主要媒合台湾男性与外籍女性,其中,外籍女性以来自越南、中国居多,她们透过家乡的「媒人」引荐,将其个人资料送往台湾婚媒协会,获得参加相亲的机会。而欲媒合的台湾男性则会直接与协会联系,咨询相关流程及收费细节,在双方达成共识后展开一连串媒合程序。

从事跨国婚姻媒合逾十年的陈俊辉表示,婚媒协会在查证期间会要求受媒合当事人提供个资,包含住处外观、工作识别证及存折影本。为避免纠纷,双方会签订契约保障彼此权益。随后再到当事人家中进行事前访问,确认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形相符。协会除善尽查证义务,也在过程中粗浅了解其为人及对跨国婚姻的态度。「有些客户娶个老婆回来,他会认为我是花钱去换回来的,把女性给商品化。」陈俊辉指出,若碰到此类家庭,协会有权与当事人解约。准备就绪后,协会将安排当事人前往国外,经过相亲、结婚和配偶入境面谈等程序,和妻子在台展开新生活。

经营合法跨国婚媒协会的郭明宗,道出协会在婚姻媒合过程中需面临的各项挑战。 (初声/徐佳渝摄)

然而,若在结婚前男女任一方悔婚,合法婚媒协会也会明文规范处理办法。经营跨国婚媒协会将近二十年的郭明宗表示,协会将于第一时间了解状况并居中协调,若协调失败,悔婚方须赔偿另一人。若任一方在结婚后悔婚,就涉及到离婚手续问题,郭明宗说明:「离婚一定是两个当事人(同意),你只要有一个人不愿意离婚,那个就很麻烦,就是一定要打官司。」他分享过去经手的案例,男方上午签署结婚手续,下午便提出离婚,「我们就傻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啊!因为我们不能叫她离婚,我们可以劝她。人家都不要娶妳,妳现在不离婚那怎么办?所以我们只能这样告诉她。」郭明宗补充,外籍配偶入境后,当事人与婚媒协会的契约即终止,后续离婚手续,协会仅能从旁予以协助。

曾透过合法婚媒协会寻找伴侣的Kelvin(化名)表示,协会在相亲之前完整呈现男女资料给当事人双方彼此,因此两人对另一方的背景都很熟悉。「他(合法婚媒协会)会把我这边所有查证的资料给我老婆看,他也会把越南仲介查到的所有资料拿给我看,双方都看过也都认可才开始交往。」他也提到,即使与老婆结婚超过一年,协会仍会定期打电话拜访,询问婚姻近况,尽到关心媒合当事人的责任。

跨国婚姻媒合支付项目(初声/徐佳渝制作)

尽管合法婚媒协会订定完善契约并遵从法律,仍有许多受害者因无法接触合法协会,落入非法跨国婚姻仲介的圈套。这些不按常理出牌的非法婚仲,在媒合程序中漠视当事人权利,也使欲寻此道结婚的民众,成了非法婚仲眼中的待宰肥羊。

非法婚仲广告泛滥 挤压合法协会生存空间

目前违法跨国婚媒广告仍充斥于网路,非法婚仲曝光度大于合法婚媒协会的现象,不断挤压合法协会的生存空间。根据《入出国及移民法》第58条规定,为避免跨国婚姻媒合遭物化、商品化,任何人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国婚媒广告。因此,欲透过合法协会寻找对象的民众,只能利用移民署网站的「跨国境婚姻媒合资讯专区」,找到「许可从事跨国婚姻媒合团体」名册,联系各家婚媒协会,才能降低媒合风险。但现今网路发达,民众过度依赖搜寻引擎,容易联系上非法婚仲,不仅媒合程序缺乏保障,还常不小心掉入由话术织成的骗财陷阱。

跨国婚媒团体违法在网上刊登广告,主打「政府立案」、「成功率最高」等字眼,借此吸引欲媒合民众。 (初声/截自网路)

「广告失控,政府也管不了。」郭明宗无奈地说,「你看(网路上)打个中国新娘、外籍新娘、越南新娘,(搜寻结果)一大堆,但是进去看没有一家是合法协会。」他感叹,过去十几年已多次向政府反应非法跨国婚仲广告泛滥,但情况仍未改善。陈俊辉则表示「我觉得不广告是好事,路遥知马力,你真的好的协会,他绝对能够存在很久。」他认为,合法婚媒协会之所以能够长存,就是因为和客户没有纠纷,因此不怕遭政府开单或撤照。

从事合法跨国婚姻媒合协会多年的吴德昌表示,据移民署规定,合法协会每年须接受服务品质鉴定、参与官方研习座谈会,并办理语言课程、机车培训等讲座,非法婚仲却不受相关法律规范,「我们的所有协会,三十几家,做不到一成的业绩。」郭明宗也指出,2016年,合法协会曾与立法院召开公听会,当时他推估越南籍女性媒合总数中,合法跨国婚媒仅占8%,显示合法跨国婚媒协会的业务,受广告限制影响之大。「大家都不能广告也是一种公平竞争,最怕的是他们违法的,他们可以广告阿,我们守法的,我们就不能广告,这是最可怕的。」

对于目前广告泛滥的问题,郭明宗仅盼望政府加强取缔非法广告的跨国媒合团体。「既然法律规定不能广告,你总是要有一个方法让他们也不能广告。」吴德昌质疑,移民署以网站IP位于国外为由,不详加查缉,纵容刊登广告的非法婚仲。

非法仲介争议频传 合法婚媒吁政府严查

「(移民署)就是放任,不去碰不想抓。」协助许多媒合当事人进行刑事诉讼的律师王启任认为,非法跨国婚仲之所以在网路平台猖獗,使民众无法接触合法婚媒协会资讯,原因出在主管机关视而不见的态度。「你现在去网路上问说哪里有越南新娘,可以收到一百多个讯息,很多非法仲介会抢著来,超级无敌好抓,就真的是不抓。」他表示,查缉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其实很好排除,主管机关的态度才是症结所在。对此,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回复,非法跨国婚仲将网站IP设于他国,造成查缉困难,除须与当地电信机关申请相关纪录,也涉及两国法律及规范,因此需要时间克服。

根据移民署资料统计,2014至2018年间,共有53起「违法散布跨国婚媒广告」案例,法律规定可处罚锾范围为新台币10万至50万元,但实际平均每件裁处金额却仅有八万一千元。曾针对「非法跨国婚姻媒合争议」召开记者会的立法委员徐永明指出,《入出国及移民法》赋予主管机关在裁罚金额上较宽松的决定权,但移民署却因比例原则仅给予较轻惩处,让非法婚仲仍可获得更大利益,他说明:「我们(政府)比较缺乏惩罚性的概念,就是说不只是处罚,也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说,这个事情的成本很高。」

徐永明认为,应提高跨国婚媒协会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的罚锾案件裁罚基准,透过较严苛的惩处杜绝非法跨国婚仲,并建立「违法广告检举奖金制度」,鼓励民众检举、提供相关资讯,以提升政府查缉效能。移民署移民事务组表示,已研拟增列该制度,相关法令将于近期推动。针对裁罚过轻的质疑,移民署则公告回复,相关单位皆依法行政,裁罚时也会斟酌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违法事项,经审查会判定后,裁减一定比例之罚金。

「这个招牌擦不亮,对我们有影响。一般人看到,就是你一堆人被骗,我们是合法协会,没有办法只能承受,也不能说跟我无关。」郭明宗认为,唯有剔除非法跨国婚仲,才能提升跨国婚媒整体品质,降低受媒合当事人遭诈骗的疑虑,并改善大众观感。陈俊辉也呼吁:「我们这些领许可证的业者,等于是移民署培训出来的学生。移民署还是要加把劲,让他的学生在这个道路上,能够走好走稳,帮助更多社会大众。」他提到,台湾目前仍有民众需藉跨国婚姻媒合寻找结婚对象,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法律配套措施,才能保障受媒合当事人及合法婚媒协会的权益。

披著「合法」羊皮的狼 问题婚媒协会重起炉灶

【专题记者徐佳渝、黄郁期、刘信秀、涂苇慈、萧佳宜综合报导】合法跨国婚姻媒合协会虽透过正当程序向移民署申请从事跨国婚姻媒合,并获发许可证,但现存的合法婚媒协会中,仍潜伏著以「合法」之名,行「骗婚」之实的业者。立法委员徐永明3月22日针对合法婚媒协会涉及骗婚的案例,联合受害者召开记者会,质疑移民署纵容违法婚媒业者。

身为受害者之一的林倩贤表示,自己几年前透过移民署网站联系经政府核可的跨国婚媒协会,媒合过程中却发现该协会负责人曾被检举而遭政府撤照,他所联系上的,是同一负责人重新向政府申请后,以新名称成立的婚媒协会。此外,协会不仅未提供林倩贤媒合对象的完整资料,甚至在女方婚后不到两周便要求离婚时,未提供任何协助。协会敷衍的态度使他怀疑自己遭骗婚,事后他透过网路搜寻,才惊见对方一再使用相同手法赚取利润,受害者不只自己一人。林倩贤愤怒表示:「这些协会打著内政部移民署合法立案的名义,却是要以婚诈财。」

「有些是惯犯,他之前有诈骗的状况,结果同样的负责人被撤销登记之后又另外开一家。」徐永明指出,跨国婚媒协会遭撤照后,又更换名称另起炉灶,造成许多无辜民众受害。他进一步提到,全台经移民署核准立案的跨国婚媒协会目前仅有34家,移民署每年定期进行服务品质评鉴,理应确实掌握每家协会的运作状况。因此,徐永明质疑移民署在把关过程中有纵容之嫌,他呼吁主管机关应针对现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彻底执行。

针对徐永明提出的诉求,移民署公告回复,将于今年(2019年)六月推动修法草案,明定从事跨国婚媒者若执照遭撤销或废止,于一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成立跨国婚媒协会。移民署同时也将公布遭撤销、废止之协会负责人姓名,以及婚媒协会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名单,期望提升合法跨国婚媒的服务品质,降低民众受害风险。(初声/徐佳渝、黄郁期、刘信秀、涂苇慈、萧佳宜/政大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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