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明满祥38号」印尼籍渔工砍杀同胞丢入海中,屏东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处13年             。(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屏东县「明满祥38号」印尼籍渔工砍杀同胞丢入海中,屏东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处13年 。(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东港籍渔船「明满祥38号」印尼籍渔工兼厨工哈尼姆,与同国籍的哈里扬托因细故发生口角,持船上菜刀砍杀哈里扬托后丢入海中死亡;屏东地方法院以他犯后有悔意,依杀人罪判处有期期徒13年,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判决书说,哈尼姆和哈里扬托两人均为印尼籍渔工;2017年8月6日,经由境外雇佣方式,从香港登上东港籍「明满祥38号渔船」,该船当时由台籍辜姓男子担任船长。

「明满祥38号渔船」于同年8月3日从屏东县新园乡盐埔渔港受检出港,以从事远洋捕捞作业,哈尼姆是该船上渔工兼厨师;哈里扬托是渔工,两人在渔船工作期间,因工作劳逸分配不均素有嫌隙。

2018年5月17日下午11时许,行经美属关岛东北方530海浬处时,哈里扬托在渔船后甲板厨房欲料理食物,适哈尼姆欲准备船员餐食,双方因厨房使用情事发生口角争执。哈里扬托先持厨房用刀攻击哈尼姆,哈尼姆抢夺该菜刀受伤,愤而持该把菜刀追砍哈里扬托,哈里扬托逃跑,最后被砍成重伤,被哈尼姆丢入海中死亡,并清洗船上血迹。

辜姓船长翌日下午2 时许,因未见哈里扬托行踪,询问船上渔工,渔工们均表示应询问哈尼姆,始知哈里扬托被丢入海中讯息,并通报渔业署转请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出动船舰前往搜救,惟未找到哈里扬托。渔船入港后采集船上血迹和哈里扬托的父亲血液做比对,确定是哈里扬托。检方获报主动侦办依杀人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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