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已经让我感到威胁了


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世界还很美好,你能做出的选择除了这种极端方式,还有很多。


过来看一看,回答,主要涉及在几个方面,第一,他对你产生的威胁是否已经产生行动?也就是意味著,他对你的威胁是已经行动了,还是在谋划中?第二如果正处在谋划中,他是对你构成什么样的威胁?是言语上的威胁还是身体上的威胁,对你的威胁本质是什么?第三,如果是对方已经行动了,并且明知道后果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可以选择正当防卫,此时已经不再是威胁,而是故意伤害。第四关于正当防卫,虽说明知对方在抢劫杀人,或者是其他的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过程中,防卫导致他死亡,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过程中,还是有很大的讨论空间。比如对方在抢劫的过程中,你明明可以吓走他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你选择了击毙,那你就属于故意杀人罪。再比如,对方在准备杀人的过程中,你明明可以将人家一只手击伤或者砍掉,以维护被要杀的人的权益,但是你选择了把人家的头砍掉,这也是属于故意杀人罪,因为在法律上并没有防卫过档这一说法,一律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定性,只不过判刑会轻一点。第五,对方已被你制服,并且制服后以没有威胁的可能。比如这个人抢劫,然后你把他捆住了。还特气愤的上去踹两脚,不好意思,这两脚绝对是以故意伤害罪定性,而且不会以防卫过当来获得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
如果真的威胁到你的生命并且迫在眉睫的时候属于正当防卫
详情请参照有关自卫的法律法规。


当然不可以啦,否则被迫害妄想症的精神病人杀人岂不是不用偿命了?

嗯?感觉哪里怪怪的


你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如果如果妨碍到你的人身安全最好是报警。
如果说他威胁的只是你的利益,那么不用那么激动,如果他威胁的是你的姓名,那只能和他干了,送你一句话: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谢邀!

正常世界是不会被容许的,巴特,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有这种权利,美国总统。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我弄死你。你在研发核武器,我弄死你。你有可能支持恐怖主义,我弄死你。你有人权问题,我弄死你。弄死,弄死,弄死,各种弄死……


首先有这种想法说明你这个人很不成熟。我有两个高中同学,原因是女同学跟男同学提出分手,男同学用很变态的方式把女同学给杀了,最后男同学判九年。人不管什么情况下理智是很重要的,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及。
面对威胁,一般人都会首先想到躲避,尽可能降低对自己的伤害。正面的冲突会带来一定不可避免的伤害。更不要说想到去杀对方。可寻求外界保护。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也不要去主动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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