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务派遣单位撤销,你与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被终止。你可与原劳务派遣依法要求劳动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因单位撤销也不能享受,可要求单位按年休假天数支付工资补偿。

现在原劳务派遣单位为不支付劳动经济补偿又将你介绍到另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只签订了一年合同,你现在工作不满一年,单位不准休带薪的年休假是合法的,满一年才可休年休假。

原单位撤销,入职新单位只要单位按期缴纳社保,也可累计工作年限。由于现在由原单位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到新单位重新签订合同,成为新单位入职新人,新的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给你的薪酬按新人对待,工资比以前少,社保缴费基数会变的较前少了,影响你退休后的养老金。

现在也只能面对现实,依法找原派遣单位讨回自己的经济补偿。


这样做对员工肯定有影响。

原劳务派遣单位和新的劳务派遣单位是不同的两个法人的运营公司。他们是并列的两个单位,绝对不是一个上下级的关系。

原单位抛出这样的话,目的就是不想付赔偿金,再者,到新单位你就是一个新员工,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包括未休的假期一律作废。

所以,我建议你先把原单位问题全部处理好,再转入新单位。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