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大家讨论文创许久,但至今我还是不理解到底什么是文创,尤其当人家把 GIDER 归类在所谓的文创产业时,基本上我绝对是摇头摇到头晕,加上极力否认后再补上一句,GIDER 是时尚产业并非文创产业,这时,反而让大家也感觉奇怪,这几年文创议题这么夯,为何我会摇头摇到头快断呢,以下是小弟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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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知所谓 “文创”,应该是文化创意的缩写,不过这时候我就满头顶问号了。对我而言,文化就是文化,文化不就是需要经过时空背景以及历史的酝酿后而产生的人事物,那不会是一种短期能发生的。当然,在老的东西上发想新的想法绝对能说是个创意,不过为何不单纯就让它成为一个创意行为,非得要把文化牵扯进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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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说 GIDER 是个文创产业的原因也是因为,有文化的并非是 GIDER ,而是 GIDER 的师傅们,是他们花了大半辈子才成就了这个制鞋文化,因此文化就留给师傅们了,而创意,GIDER 也没多有创意,我们只希望让台湾男人从穿著开始能更国际化一点(因为不爽老是听到有人说外国人很帅),而并非跟风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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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以这几年的台湾,好像什么东西跟文创扯上关系,价钱就是能翻个几倍,但事实上,从和许多朋友交换意见后发现,到底有多少东西其中真的有所谓的文化意涵,实在是不得而知,只知道文创很红,什么都能是文创,就像大家知道的文创电信 (不清楚打电话跟文化的关系),文创饭店(也没看到盖的多文化)等等......,以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当大家对文创痲痹泡沫化的时候,文化和创意也可能跟著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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