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很特别的书,主角是一条受过训练的黄狗,通人性。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真没想到,原来狗也有这么丰富的情感,有这么深刻的见解,也有自己的想法。以致于我在路上看到狗,我都要看上它们几眼,想著它们可能在思忖著什么。这条黄狗一生跟随过六个平凡而奇特的主人:在人前从不说话却喜欢与狗说话的勤杂工小哑巴、年复一年含泪给陌生男人生孩子的上海女子梅红、只身从大城市躲到偏僻的大烟坡擅长做变相术的文医生、对水性杨花的母亲恨之入骨的旧观女老板赵李红。它通晓人性,与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直至它拍电影死去时,仍深深怀念著每一个它深爱的人。

一只狗只有十年的寿命,它只是陪著主人度过他的漫长岁月中的一段日子,可是却可能是它的一辈子。并且永远忠诚于它的主人。

  整个故事很感人,透过一只狗的视角来看人类的世界(这句话好像说得太过自私了,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应该只是人类的,应该是属于自然界存在的一切生物。),好像更加透彻,所有复杂的东西都变得简单,所有人类生存所必须的规则都变得极其可笑。拿小狗的话来说,它很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这样要那样的,口是心非,当著人一套,背著人一套,在它看来,心地好的人们受著欺负,被误解,心肠坏的反而过得潇洒自在。

小说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寓重大时代冲突于日常生活中,在散漫、松弛、美妙的讲述中,展现了东北金顶镇一带的巨大变迁和风土人情。没有剑拔弩张的冲突,却包含了伤痕文学以来最动人的悲喜剧因素。用轻灵的笔调把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尖锐冲突,重举若轻地化解在精彩的细节描写中。


狗是色盲的,大黄眼中的人类世界只有黑白,这是色彩的本原,然而人类已被斑斓多姿的「杂色」迷乱了心眼,早已黑白不分或者忽略;大黄的心智单纯,只懂最原始的好坏美丑,不明白人心复杂,在它看来完全不需要——这些复杂曲折都是人类的粉饰和借口罢了——这是一种讽刺,对人类自以为是的讽刺。

作者通过狗单纯的局外的视角,表达了一种思想,即回归本真,回归自然,人的生活会有意想不到的简单纯粹与美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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