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十一连假上高速卖炒面,8天能赚1亿人民币」这原只是网路爆红的一张图,但江西赣州一条高速公路上,有个瘦弱的「甘苦男」真的把饭盒、矿泉水给抬上高速公路,就在导流线内做起生意,但还没客人报到,警察就先上门驱赶他离开,因为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可处警告或罚款。

▲▼有人真的把商品搬上高速公路做起生意。(图/翻摄自梨视频)

▲有人真的把商品搬上高速公路做起生意。(图/翻摄自梨视频)

根据《梨视频》报导,身形瘦弱的「甘苦男」在高速公路上导流线内做生意,用扩音喇叭播放「米饭、矿泉水」作为宣传,2个大红色箱子内摆满商品,一份饭盒卖25元人民币(约111元新台币)。甘苦男说,因为了解坐车在路上没吃没喝「真的很苦」,才想到要在高速公路上摆摊。

但还没开卖,民警就上前提醒,行人上高速公路很危险且「这里不能卖饭」,网路上的内容只为搞笑,不能效仿,协助「摊贩老板」离开。

▲▼一张「寻找合伙人」计划在微博上疯传。(图/翻摄自梨视频)

▲一张「寻找合伙人」计划在微博上疯传。(图/翻摄自梨视频)

日前「上高速卖炒面」的讯息在微博疯传,内容写著,「寻找合伙人,以堵车10公里计算,大约5米一辆车,3条双向车道约1.2万辆,平均每辆车坐5个人,共计6万人,一餐收入60万人民币,运气好一天两餐能赚120万,连假8天能入手960万人民币,只要肯干,多做几条路,8 天收入能破亿」,若以8天收入1亿元人民币计算,能得到约4亿新台币的收入。

但法律规定行人是不能上高速公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若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人民币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约22至222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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