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及谭得志刑期上诉得直改判罚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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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与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3年前在一个校际辩论比赛中,向主礼嘉宾、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示威,比赛部份环节被逼取消。2人受审后被裁定违反文娱中心规例,分别被判监7日。他们今年7月上诉至高等法院,法官今早宣布2人定罪上诉失败,但刑期上诉得直,改判2人各罚款3000元。

梁国雄与谭得志闻判前在法院外高叫口号。

梁国雄与谭得志闻判前在法院外高叫口号。梁批评原审裁判官的裁决「离谱」,又强调案发时与各贵宾均无接触:「我哋距离佢1200公呎,我哋系喺公众席𠮶到示威。」他重申自己并无做错,有错的话则错在控方和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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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于2015年5月15日,当时伊利沙伯体育馆正举行由星岛新闻集团主办的第30届全港校际辩论比赛,梁国雄及谭得志却在活动举行期间,以扩音器高叫口号。星岛新闻集团3日后报警,警方翌年1月正式落案起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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