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方无预警扩大酒驾临检。(图/记者宋德威摄)

▲欧女酒驾肇事,为躲避查缉,竟冒用妹妹身分应询。(图/记者宋德威摄)

记者李唯甄、庄智胜/高雄报导

高雄市欧姓女子屡屡酒驾遭逮,且又有另案在身,遭到桥头地方检察署通缉;但107年7月16日傍晚5时许,欧女再度酒后肇事致人受伤,警方到场时,欧女为规避查缉靖冒用妹妹身分署押,伪造签名、指印、掌印等,甚至还以妹妹的身分接受警询,直到检警察觉异状,全案才因此曝光。桥头地院以伪造文书押罪,累犯,判处欧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判决书指出,欧女有前科,为酒驾累犯,且身上又有另案而遭到通缉,在酒驾肇事遭逮后,欧女担心自己身分曝光恐遭到警方查缉,因此假冒妹妹身分,在车祸现场、派出所、地检署时,皆以妹妹身分应询,还伪造了妹妹签名12枚、指印30枚、掌印2枚,直到检警察觉情况有异,深入追问后,欧女才终于自白犯罪,冒名情节因此曝光。

桥头地院指出,欧女在法庭讯问时对于犯行坦承不讳,且情节欧妹所述大致相符,足认欧女自白与事实相符;且欧女酒驾涉犯公共危险罪嫌遭警方查获后,还不坦然面对自己错误,掩饰真正身分逃避查缉,显见心存侥幸、法纪观念淡薄,还可能害得妹妹受诉讼所累,但考量其已坦承犯行,且态度尚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另外,欧女酒驾肇事、以及涉犯过失伤害等罪嫌,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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