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将再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宽限期拟从3年改回1年。 图/联合报...
台北市将再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宽限期拟从3年改回1年。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北市去年调降建商囤房税,经议会表决通过,3年内未售出的待销房屋税率从3.6%降为1.5%。北市财政局经过一年观察,发现建商新屋的消化不如预期,决定再提「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将宽限期从3年缩短为1年,预计这会期送市议会审议。

「不管怎么改,感觉政府就是比较照顾建商。」政治大学地政系教授张金鹗指出,当初若不是市长柯文哲先想把囤房税降为2%,也不会出现突破口,让议会通过修正案,一口气把税率压到1.5%。

张金鹗指出,政府应该站在消费者立场、房价高得不合理的角度来看囤房税才对,而非宽限期有多少,建商不会把税率1.5%、2.0%、3.6%的差别看在眼里,这些都是小儿科,政策效果未显现出来,意义都不大。

议会去年临时会表决通过修法,将待销房屋销售期间由1年放宽为3年,建商3年内未出售持有新屋,皆适用低税率1.5%,逾3年才适用3.6%税率 。

修正案通过不久,财政局订1年观察期,专案列管4577户未出售新成屋及未来新成屋,若建商持有成本减轻却不反映售价,设法出清,将提案恢复旧制。

经过一年观察,财政局统计,新屋4577户一年只卖1576 户,仅达三成左右,北市副秘书长兼财政局长陈志铭昨表示,可见建商未因较低税率就卖得比较快。

财政局观察指标,销售量不可低于前一年,且要有一定比率增加,否则将重新检讨3年1.5%低税销售期。陈指出,财政局决定再提修正草案,将销售宽限期缩短为1年。

北市税捐处表示,修正草案先预告一个月,再送交法务局,待市政会议通过后送议会审议。是否会影响北市房市?陈认为,影响有限,北市房屋交易量以旧屋为主,新成屋的量并不大。

对此,议员厉耿桂芳指出,北市房市景气尚未回温,此时不适合缩短宽限期,当初会修法,也是建商公会反映。

当初反对调降囤房税的议员周柏雅则表示,囤房税率应随房市状况进行检讨,当初房市景气差,销售期才从宽认定,现房屋交易量逐步回温,基于居住正义,宽限期适当紧缩也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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