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性感,男女,床战,床上,做爱,约炮。(图/pixabay)

▲女大生控男方性侵,法院认定因个性软弱而判无罪。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女大学生诗诗(化名),2016年间因心情不佳,找了张姓前同事一起饮酒。没想到张男竟趁她酒醉发生关系,多次变换体位。诗诗提告性侵,张男一审无罪,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虽认定诗诗有醉意,但「因个性软弱,不愿拂逆张男,顺从张男要求」而发生关系,因此仍判无罪。

判决指出,现年22岁的诗诗,在2016年8月底,因为刚分手心情不好,找上前同事张男。张男在深夜近12点时,答应要骑机车带诗诗回文山区的租屋处一起喝酒,并约在捷运剑南站碰面。但诗诗心情实在太差,等候张男到来时,就先买啤酒饮用;等坐上张男机车后,到了文山区的公园内,2人又一起买酒饮用。

2人喝到凌晨3点返回诗诗租屋处,张男一进门就直接问:「脱掉内衣好不好?」诗诗虽摇头,但衣物仍被脱下。2人随即在床上激战,包含口交、跨坐、多次变换体位,张男还趁著诗诗口交时,拿手机拍下诗诗的脸。完事后双方睡去,诗诗第二天告知友人,到医院验伤后,对张男提出性侵告诉,张男遭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判决张男无罪,诗诗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张男否认犯罪,主张双方情投意合发生关系,并无违反诗诗的意愿。

至于诗诗也表示,「我好恨自己,他叫我蹲下去,他把……放进我嘴里,说再进去一点,,他的……顶到我喉咙,我很不舒服,我觉得很绝望,我觉得他太坏,『我整个很忍耐,一直照你的指示』。」、「我觉得我被对方心理控制,被告知道我很容易对付、很容易内疚、很容易心软。我不要洗澡……他帮我洗澡,我干嘛站在那里让他洗澡。」、「我心里知道我不要,我却没办法做出我不要的动作,我就像机器,他叫我做什么,我只好做什么。」

高院最后认定,诗诗虽然有自主判断力,仅因个性软弱,不愿拂逆张男之意,顺从张男要求,「就像机器」,「他叫我做什么,我只好做什么」,可见案发之际,诗诗纵有醉意,仍未达于无法或难以表达其意愿之程度,2人间的性行为并未违反诗诗意愿。高院因此仍判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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