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传习录》中有一段话:「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作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是什么意思?请教大家了!


谢邀。

这是说人的七情本身自是中和的,自是至善的,如同这天地,风雨布焉,四时行焉,天然自有条理,无善恶可言,但我们可强名之"至善"。

但如果刮风下雨失了自然条理,比如该下雨时不下雨,那便是"不及",便是"旱",便是"恶"。雨又下多了,那便是"过",便是"滂",也是"恶"。

七情也是如此,七情在人心之中无一息之停,喜怒哀惧爱恶欲,都像刮风下雨一样,根本无所谓善恶,但因为这其中良知主宰常定,良知控制七情的发用流行,调节它们让它们自然而然发用,那便可称之为"善"。而恶,只是因为它们发用的太过或不及。

举两个关于阳明的例子,熟悉阳明的都应该知道,阳明曾劝一个枯坐三年的僧人回家奉养母亲,阳明劝他,并不是站在道德至高点上指责他,也没有给他讲什么大道理,就是问他一句"念母亲吗?"这一问便把僧人的情欲给引导出来了"如何不念?"。

这个"如何不念"就是良知的自我要求,也是"天理之所在",你只顺著这个念头良知行动起来,那便是知行合一,便是致中和,便是止至善。

但僧人枯坐三年压抑这个情欲,不让其发用,就像春天来了,你不让天刮风一样,那便是"不及",便是恶。

第二个例子,就是阳明父亲死时,阳明十分悲痛,常常恸哭,但他哭的很特别,就是有时无人来吊丧他哭的厉害,有时有人来吊丧了他反而不哭了,然后他的学生就提醒他说应该趁别人来吊丧时再哭。

阳明说,这哭不哭和别人来不来吊丧有什么关系?哭与不哭良知自有决择,不想哭的时候却因为有人来吊丧而假装恸哭,这便是在良知本体上又加一私意,便是"过",便是所谓"有所忧患,失其本体"。

因为良知本身便是"戒慎恐惧""有所忧患"的,本身便会"恸哭"的,你却从外又加一份忧患,又加一份恸哭,便如雨上加雨,火上加火,自然是过。

补一段龙溪子的话:人生在世,虽万变不齐,所以应之,不出喜怒哀乐四者。人之喜怒哀乐,如天之四时,温凉寒热,无有停机。乐是心之本体,顺之则喜,逆之则怒,失之则哀,得之则乐。和者,乐之所由生也,古人谓哀亦是和,不伤生,不灭性,便是哀情之中节也。(《白云山房问答》)

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这思无邪便是因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出于人们天命性体,自然而中和,无过无不及。

……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就是一定要分清良知与七情的关系,良知不是七情,但也不外于七情,也就是说良知也只能在七情之中呈现,见在。

举个例子,大街上遇见个美女,你自然而然会起一个爱欲,但这个爱欲不是良知,这个爱欲之中的"监督者",才是良知。

爱欲当下一起,良知便当下见在,它会告诉你是该顺著这个爱欲,还是该遏制这个爱欲,如果人家美女孤身一人,你也没有女朋友,那你完全可以顺著爱欲去要个电话什么的,但是如果人美女男朋友就在身边,你也有女朋友了,那便需要遏制,所以这需要一个"致"的工夫。

这个一定要分清,阳明后学就有参之以情识,认情欲为良知的,造成恣情纵欲,迷遮本体。


天理至善无恶,所谓恶也是至善的不及或过之,如父爱子是天理应当,是至善的,但过分便是溺爱,就是私意人欲,就会遮蔽原来应当的天理,就不是至善了。此时就要格去这过分的溺爱,克去私意人欲恢复至善天理。


人的心体原是「中和」的,喜怒哀乐之和即明道所谓「情顺万物而无情」,只是自然而然。道家以为圣人无情,常人添加自己私意而过情,都不是中和之道。儒学只是「中道」,所以既不同于佛老,也不同于常俗。


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

意译这后半段吧。大概七情所感,多数人只会过度(如大喜大悲),少数人淡漠不及(如强行抑制情感,以不悲不喜为荣)。七情才稍微有点过度,便不是心的本然状态,必须要进行调节使七情停止过度,恢复适度中和的状态才行。

《中庸》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调停适中」致中和即是致良知,让七情自然流露,不携带一毫私意、私欲、客气,便不会过和不及,便能「发而皆中节」。


「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作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

父亲爱孩子,当然是至情(至,最、尽、究竟),但是天理也有一个中(适度),过了就是(在天理上)加入了个体的意念。人在这个时候大多认为天理就是应该担忧、关怀孩子,所以一般是怕孩子苦,却不知道已经到了「有所忧患,不得其正」的偏执程度。忧患,是人的情绪,并非天理,在理应关心孩子的天理之中再加上个人忧患的情绪,便多少有些偏执了,说白了就是大多数家长会因为对小孩关心过度而惯孩子,今天更甚。人的情感大多是过度的,很少有不及的(今天,这个要存疑,分对谁,情感不及大多会表现为冷漠、麻木)。过度了就不是心的本体了,必须调节回复到中的状态才能得,得,得其位,得到适中、正确的做法。

王阳明有「去人欲存天理」之说,上面的算是个例子。这句话很容易被误解,被扣上缺少人文精神封建糟粕的帽子。「心即理」,「欲」使本心蒙尘,所以去人欲,把心镜擦擦亮。实际上,王阳明是告诉我们要理性一些,不要被情绪所掌控,不要不高兴了就去抢司机的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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