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的《傳習錄》中有一段話:「父之愛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個中和處,過即是私意。人於此處多認作天理當憂,則一向憂苦,不知已是『有所憂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隻是過,少不及者。才過便非心之本體,必須調停適中始得。」是什麼意思?請教大家了!


謝邀。

這是說人的七情本身自是中和的,自是至善的,如同這天地,風雨布焉,四時行焉,天然自有條理,無善惡可言,但我們可強名之"至善"。

但如果颳風下雨失了自然條理,比如該下雨時不下雨,那便是"不及",便是"旱",便是"惡"。雨又下多了,那便是"過",便是"滂",也是"惡"。

七情也是如此,七情在人心之中無一息之停,喜怒哀懼愛惡欲,都像颳風下雨一樣,根本無所謂善惡,但因為這其中良知主宰常定,良知控制七情的發用流行,調節它們讓它們自然而然發用,那便可稱之為"善"。而惡,只是因為它們發用的太過或不及。

舉兩個關於陽明的例子,熟悉陽明的都應該知道,陽明曾勸一個枯坐三年的僧人回家奉養母親,陽明勸他,並不是站在道德至高點上指責他,也沒有給他講什麼大道理,就是問他一句"念母親嗎?"這一問便把僧人的情慾給引導出來了"如何不念?"。

這個"如何不念"就是良知的自我要求,也是"天理之所在",你只順著這個念頭良知行動起來,那便是知行合一,便是致中和,便是止至善。

但僧人枯坐三年壓抑這個情慾,不讓其發用,就像春天來了,你不讓天颳風一樣,那便是"不及",便是惡。

第二個例子,就是陽明父親死時,陽明十分悲痛,常常慟哭,但他哭的很特別,就是有時無人來弔喪他哭的厲害,有時有人來弔喪了他反而不哭了,然後他的學生就提醒他說應該趁別人來弔喪時再哭。

陽明說,這哭不哭和別人來不來弔喪有什麼關係?哭與不哭良知自有決擇,不想哭的時候卻因為有人來弔喪而假裝慟哭,這便是在良知本體上又加一私意,便是"過",便是所謂"有所憂患,失其本體"。

因為良知本身便是"戒慎恐懼""有所憂患"的,本身便會"慟哭"的,你卻從外又加一份憂患,又加一份慟哭,便如雨上加雨,火上加火,自然是過。

補一段龍溪子的話:人生在世,雖萬變不齊,所以應之,不出喜怒哀樂四者。人之喜怒哀樂,如天之四時,溫涼寒熱,無有停機。樂是心之本體,順之則喜,逆之則怒,失之則哀,得之則樂。和者,樂之所由生也,古人謂哀亦是和,不傷生,不滅性,便是哀情之中節也。(《白雲山房問答》)

孔子說「《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又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這思無邪便是因為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出於人們天命性體,自然而中和,無過無不及。

……

最後還是要強調一下,就是一定要分清良知與七情的關係,良知不是七情,但也不外於七情,也就是說良知也只能在七情之中呈現,見在。

舉個例子,大街上遇見個美女,你自然而然會起一個愛欲,但這個愛欲不是良知,這個愛欲之中的"監督者",纔是良知。

愛欲當下一起,良知便當下見在,它會告訴你是該順著這個愛欲,還是該遏制這個愛欲,如果人家美女孤身一人,你也沒有女朋友,那你完全可以順著愛欲去要個電話什麼的,但是如果人美女男朋友就在身邊,你也有女朋友了,那便需要遏制,所以這需要一個"致"的工夫。

這個一定要分清,陽明後學就有參之以情識,認情慾為良知的,造成恣情縱慾,迷遮本體。


天理至善無惡,所謂惡也是至善的不及或過之,如父愛子是天理應當,是至善的,但過分便是溺愛,就是私意人慾,就會遮蔽原來應當的天理,就不是至善了。此時就要格去這過分的溺愛,克去私意人慾恢復至善天理。


人的心體原是「中和」的,喜怒哀樂之和即明道所謂「情順萬物而無情」,只是自然而然。道家以為聖人無情,常人添加自己私意而過情,都不是中和之道。儒學只是「中道」,所以既不同於佛老,也不同於常俗。


大抵七情所感,多隻是過,少不及者。才過便非心之本體,必須調停適中始得。

意譯這後半段吧。大概七情所感,多數人只會過度(如大喜大悲),少數人淡漠不及(如強行抑制情感,以不悲不喜為榮)。七情才稍微有點過度,便不是心的本然狀態,必須要進行調節使七情停止過度,恢復適度中和的狀態纔行。

《中庸》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調停適中」致中和即是致良知,讓七情自然流露,不攜帶一毫私意、私慾、客氣,便不會過和不及,便能「發而皆中節」。


「父之愛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個中和處,過即是私意。人於此處多認作天理當憂,則一向憂苦,不知已是『有所憂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隻是過,少不及者。才過便非心之本體,必須調停適中始得。」

父親愛孩子,當然是至情(至,最、盡、究竟),但是天理也有一個中(適度),過了就是(在天理上)加入了個體的意念。人在這個時候大多認為天理就是應該擔憂、關懷孩子,所以一般是怕孩子苦,卻不知道已經到了「有所憂患,不得其正」的偏執程度。憂患,是人的情緒,並非天理,在理應關心孩子的天理之中再加上個人憂患的情緒,便多少有些偏執了,說白了就是大多數家長會因為對小孩關心過度而慣孩子,今天更甚。人的情感大多是過度的,很少有不及的(今天,這個要存疑,分對誰,情感不及大多會表現為冷漠、麻木)。過度了就不是心的本體了,必須調節回復到中的狀態才能得,得,得其位,得到適中、正確的做法。

王陽明有「去人慾存天理」之說,上面的算是個例子。這句話很容易被誤解,被扣上缺少人文精神封建糟粕的帽子。「心即理」,「欲」使本心蒙塵,所以去人慾,把心鏡擦擦亮。實際上,王陽明是告訴我們要理性一些,不要被情緒所掌控,不要不高興了就去搶司機的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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